LSZ Digital Exchange Ltd 標準商業條款

一、簡介

1.1 本文件被稱為標準商業條款(這些“條款”)是您(“客戶”)和 LSZ Digital Exchange Ltd Ltd(“公司”)之間就客戶的投資活動達成的更廣泛協議的一部分該公司。

1.2 公司與客戶的協議包含若干文件,可通過公司網站、交易平台或根據要求訪問,具體包括:

1.2.1 這些條款(包括附件和任何附加附錄);

1.2.2 財務條款;

1.2.3 客戶為開立、維持或關閉公司賬戶而提交的任何申請或表格;

1.2.4 通知函;

1.2.5 本公司與客戶訂立的任何其他具體條款和條件,可能會顯示在相關網站上,其中可能包括以下任何一項:

(1) 公司的“​​訂單執行政策”,解釋了公司如何報價以及處理訂單和交易的某些方面;

(2) 本行的“利益衝突政策”,解釋本行如何以公平對待客戶的方式處理利益衝突;

(3) 本所的“隱私政策”,解釋本所如何處理客戶提供給本所的個人信息;

(4) 事務所的“投訴處理程序”,詳細說明事務所如何處理客戶的投訴;

(5) 公司發布或提供的解釋如何在交易平台上進行和結束交易的任何說明、指南和工作樣本。

統稱為“協議”。本協議構成客戶與公司之間就本協議標的物達成的完整協議,並取代之前所有與標的物相關的口頭或書面通訊、建議、協議或陳述。

1.3 在客戶開立賬戶並向公司下任何訂單或交易之前,強烈建議客戶花必要的時間閱讀和理解這些條款以及任何其他文件和信息(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協議或其他方式)可在公司網站上獲得或應要求提供。

2. 定義和解釋

2.1 在本條款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規定,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並可酌情以單數或複數形式使用:

“訪問代碼”是指公司向客戶發布的任何密碼、用戶名或任何其他安全代碼,允許客戶使用公司的服務;

“賬戶”是指在 ST5 程序和/或多產品平台中開立的任何賬戶,公司為客戶維護這些賬戶,用於交易根據本條款提供的產品或服務,並持有客戶的現金和資產,並已實現的利潤和/或損失被記入借方;

“賬戶報表”是指在特定時間點記入或借記賬戶的交易和/或費用的定期報表,將在交易平台上提供給客戶;

“協議”的含義如本條款第 1.2 條所定義;

“適用法規”是指相關監管機構的任何其他規則或相關市場的任何其他規則以及不時生效的所有其他適用法律、規則和法規;

“聯營公司”就公司而言,是指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或此類控股公司的子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

“代理人”是指基金經理或客戶根據有限授權委託書授權的代表,本公司同意其可以代表客戶行事和/或代表客戶就本條款向本公司發出指示;

“基礎貨幣”是指客戶賬戶的計價貨幣以及公司借記和貸記客戶賬戶的貨幣;

“工作日”是指客戶賬戶的計價貨幣以及公司借記和貸記客戶賬戶的貨幣;

“差價合約”或“差價合約”是指參考標的資產價格變動的差價合約。

“客戶”是指您、作為本條款一方的個人或法人實體以及公司的客戶;

“客戶資金”是指,根據客戶資金規則,公司在協議規定的業務過程中或與之相關的過程中為客戶或代表客戶接收或持有的任何貨幣的資金客戶到期應付給本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款項除外;

“截止日期”是指客戶或公司根據本條款關閉交易的日期;

“關閉通知”是指公司通過交易平台或電話(視情況而定)向客戶發出的關閉所有或部分交易(槓桿或其他方式)的通知;

“收盤價”是指:

(1) 在滾動即期外匯合約的情況下,如果客戶希望關閉的滾動即期外匯合約是賣出,客戶可以買入的匯率,和/或如果客戶可以賣出的匯率客戶希望關閉的滾動即期外匯合約是買入;或者

(2) 如果是差價合約,則為公司確定的平倉通知生效時的合約投資價格,或公司行使本條款項下的任何權利關閉差價合約時的合約投資價格.

“複雜產品”是指某些衍生產品,例如但不限於滾動即期外匯合約、差價合約、權證、備兌權證和未在受監管市場上市的某些股票;

“確認”是指公司向客戶發出的確認客戶進入交易的通知;

“合約投資價格”是指公司確定的標的工具的當前價格;

“合約數量”是指客戶名義上買賣的標的工具的股票、合約或其他單位的總數;

“合同價值”是指合同數量乘以公司當時的交易結束報價;

“公司行為”是指與任何相關金融工具和/或基礎工具的發行人有關的以下任何情況的發生;

(1) 任何權利、腳本、紅利、資本化或其他任何性質的股份/股權的發行或要約,或任何賦予認購股份/股權權利的認股權證、期權等的發行;

(2) 發行人收購或註銷自有股份/股權;

(3) 股份/股本的任何減少、細分、合併或重新分類;

(4) 現金或股份的任何分配,包括支付股息;

(五)收購或者合併要約;

(6) 影響有關股份/股權的任何合併或重組;和/或

(7) 任何其他對作為標的工具或其他工具的任何股份/股權的市場價值具有稀釋或集中影響的事件。

“信用支持文件”是指本條款第 24.1.10 條所定義的;

“信用支持提供者”是指就客戶在本條款下的義務簽訂有利於公司的任何擔保、質押協議、保證金或擔保協議的任何人;

“託管資產”是指本條款第 15.2 條所定義的;

“違約事件”是指本條款第 24.1 條中列出的任何事件;

“異常市場事件”是指任何相關市場或基礎工具的暫停、關閉、清算、施加限制、特殊或異常條款、過度波動、波動或流動性損失,或者本公司有理由相信上述任何情況情況即將發生;

“財務條款”是指適用於客戶在本公司開立的賬戶的不時變化的任何利息、成本、費用或其他費用的詳細信息;

“公司”是指 LSZ Digital Exchange Ltd 是 LSZ Digital Exchange Ltd Ltd(註冊號)的商號,是開曼群島的一家私人有限公司;

“不可抗力事件”指本條款第 25.1 條所定義的;

“基金經理”是指經本公司批准並代表客戶以他/她/自己的名義或以客戶的名義進行訂單和/或交易的個人或法人實體;

“對沖設施”是指交易平台上允許客戶對沖投資頭寸的可選功能,可以啟用或禁用;

“破產管理人員”是指本條款第 24.1.9 條所定義的;

“LAMM”是 Lot Allocation Management Module 的縮寫,這意味著基金經理能夠單獨交易各種客戶賬戶,同時通過單一界面管理所有客戶賬戶,允許基金經理進行交易、監控和打印報告在多個帳戶上,而無需分別登錄每個客戶帳戶。由於基金經理單獨管理客戶的賬戶,保證金、損益、

“有限授權書”是指客戶指定基金經理或代表代表其就本協議行事和/或發出指示的文件;

“明顯錯誤”的含義如本條款第 26.1 條所定義;

“保證金”的含義如本條款第 20.1 條所定義;

“追加保證金警告”是指公司出於保護自身免受本條款項下賬戶中當前、未來或預期交易的損失或損失風險而合理要求的保證金形式的要求;

“保證金要求”是指客戶需要存入和/或持有在公司的資金和/或資產的數量,作為進行交易和/或維持其賬戶未平倉頭寸的對價;

“槓桿交易”是指任何需要保證金的交易;

“市場”是指受政府或國家監管並具有既定交易規則和交易時間的任何市場或多邊交易設施,包括但不限於受監管市場;

“市場訂單”是指以公司當時提供的最佳當前價格進入市場的訂單;

“ST5 程序”的含義如本條款第 31.1 條所定義;

“多產品平台”是指公司不時提供的多產品平台;

“被提名人”指本公司不時指定的被提名人;

“非複雜產品”是指某些產品,包括在受監管市場交易的股票,以及受監管集體投資計劃中的債券和單位;

“非對沖設置”是指客戶在其交易平台上禁用對沖設置以防止客戶對沖投資頭寸時啟用;

“通知函”是指向本公司確認客戶的身份和類別的信件,並且客戶同意並承認本條款;

“未平倉頭寸”是指根據本條款尚未全部或部分關閉的交易;

“訂單”指購買或出售 CFD 合約、滾動即期外匯合約和/或公司不時提供的任何其他產品的指令,價格由公司酌情報價;

“場外交易”是指“場外交易”的縮寫,包括任何與商品、證券、貨幣或其他金融工具或財產有關的交易,包括任何期貨,或公司在交易所以外而不是在交易所交易的差價合約受監管的股票或商品交易所;

“盈虧”是指客戶的利潤總額(無論是否實現)減去客戶的損失(無論是否實現);

“PAMM”是縮寫或“百分比分配管理模塊”,意思是基金經理可以在一個主賬戶下同時交易多個客戶的資金。該主賬戶只是各種客戶賬戶總和的反映。每個頭寸的保證金、損益、佣金和隔夜利息按其占主賬戶的百分比分配到每個客戶的賬戶;

“委託人”是指作為交易一方的個人或法人實體;

“推薦合作夥伴”是指代表客戶將客戶介紹給公司的個人或公司;誰不是公司的基金經理;

“受監管市場”是指由證券交易所的市場運營商運營的多邊交易系統,匯集了金融工具的多個第三方買賣利益,其中交易的工具根據其規則和系統被允許進入市場;

“美利堅合眾國居民”是指居住在美國的任何自然人;根據美國任何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創建或組織的任何公司、合夥企業或其他法人實體;位於美國的外國實體的分支機構或代理機構;受託人是美國居民的信託;由美國居民擔任執行人或管理人的遺產;

“滾動即期外匯”是指客戶與公司之間訂立的買賣外幣的任何場外交易合同,不包括遠期合同;

“安全訪問網站”是指公司網站(或公司通知客戶的任何網站)中受密碼保護的部分,客戶可以通過該部分查看其賬戶信息;

“擔保義務”指本條款第 21.1 條所定義的;

“服務提供商”是指通過本公司向客戶提供與本公司服務兼容或增強本公司服務的第三方服務的個人或公司;

“服務”是指公司根據本條款向客戶提供的服務;

“條款”是指客戶與公司之間的這些標準商業條款;

“交易平台”是指受密碼保護的在線或可下載電子設施,客戶可以根據這些條款通過 ST5 程序和/或多產品平台或公司不時包含的任何其他平台與公司進行交易;

“交易”是指金融工具合同或客戶與公司之間訂立的任何其他合同安排,包括本條款中定義的槓桿交易;

“標的工具”是指指數、商品、貨幣、股票或其他工具、資產或因素,其價格或價值為公司或任何第三方提供確定其價格或市場或產品的可執行價格的基礎。

2.2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則這些條款中對“條款”或“附件”的引用應分別解釋為對這些條款中的條款或附件的引用。

2.3 這些條款中對任何法律、法令、法規或法令的引用應包括對任何修改、修訂、擴展或重新頒布的引用。

2.4 在這些條款中,對個人的提及應包括法人團體、非法人協會、合夥企業和個人。

2.5 除非在這些條款中明確定義,否則適用法規中定義的大寫單詞和短語在這些條款中具有相同的含義。

2.6 除非在這些條款中明確定義,否則適用法規中定義的大寫單詞和短語在這些條款中具有相同的含義。

3. 監管披露

3.1 LSZ Digital Exchange Ltd 是開曼群島的一家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編號為 336497。

3.2 如第 1.2.5 條所述,公司設有“投訴處理程序”,可根據要求提供給客戶。如果客戶想通過電子郵件向本公司提出投訴或爭議,應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盡快通知本公司。客戶應自行記錄客戶投訴中可能引用的任何信息,因為這將有助於公司調查此類投訴或爭議,並將調查結果通知客戶。公司製定了旨在使其能夠公平快速地處理投訴的程序和指南;客戶可以隨時聯繫公司以獲取有關此類程序和指南的更多信息。公司製定了旨在使其能夠公平快速地處理投訴的程序和指南;客戶可以隨時聯繫公司以獲取有關此類程序和指南的更多信息。公司製定了旨在使其能夠公平快速地處理投訴的程序和指南;客戶可以隨時聯繫公司以獲取有關此類程序和指南的更多信息。

4. 風險確認

4.1 客戶承認、承認並理解附件 C(高風險投資通知)中進一步強調的槓桿和非槓桿產品的交易和投資:

4.1.1 具有高度投機性;

4.1.2 可能涉及一定程度的風險;

4.1.3 僅適用於如果他們使用槓桿進行交易,可以承擔超過其存款的損失風險的人。

4.2 客戶承認、認可並理解:

4.2.1 由於槓桿交易通常要求的保證金較低,標的資產的價格變動可能導致重大損失,可能大大超過客戶的投資和保證金存款;

4.2.2 當客戶指示本公司進行交易時,因資產或標的資產價值波動而產生的任何利潤或損失將完全由客戶承擔並承擔風險;

4.2.3 除另有特別約定外,本行不得對客戶已簽訂的交易進行單獨或人工持續監控。因此,對於任何可能與客戶預想的不同的交易,本公司概不負責;

4.2.4 投資交易不可能保證盈利和免於虧損。客戶接受並完全理解,其並未從公司、任何基金經理、推薦合作夥伴、服務提供商或其代表或與客戶就其賬戶進行交易的任何其他實體收到此類保證或類似陳述。

5. 客戶分類

5.1 公司將其客戶分為三大類:合格交易對手、專業客戶和零售客戶

5.2 公司對每個類別以及每個類別中的客戶附加不同級別的監管保護。特別是,零售客戶獲得了最多的監管保護;專業客戶和合格交易對手被認為更有經驗、知識淵博、經驗豐富,能夠評估自己的風險;因此,正如通知函中進一步強調的那樣,他們獲得的監管保護較少。

5.3 公司根據客戶的開設賬戶文件對客戶進行分類,並在通知函中進一步強調。

5.4 根據上述標準對客戶進行分類後,公司為其客戶提供請求重新分類的可能性,從而增加或減少所提供的監管保護水平。如果客戶要求不同的分類,客戶需要滿足特定的定量和定性標準。根據客戶的要求,公司將根據所設想的服務交易的性質,對客戶的專業知識、經驗和知識進行充分評估,以提供合理的保證,並且客戶有能力進行自己的投資決策和了解所涉及的風險。但是,如果不滿足上述條件,

6.容量

6.1 就任何交易而言,本公司將作為委託人進行此類交易。除非另有書面約定,相對於公司,客戶應作為委託人進行交易。

7. 產品和服務

7.1 在客戶履行其在這些條款下的義務的前提下,公司可以與客戶就以下投資和工具進行交易:

7.1.1. 滾動即期外彙和遠期金條、貨幣和場外衍生品;

7.1.2. 商品、證券、指數、貨幣以及基本金屬和貴金屬的差價合約;

7.1.3 公司可能不時提供的其他工具。

7.2 公司提供的投資和工具可能是:

7.2.1 槓桿交易;或者

7.2.2 工具交易: 在認可或指定的投資交易所交易;在未經認可或未指定的投資交易所進行交易;不在任何股票或投資交易所交易;和/或不能立即且容易變現。

7.3 公司可以隨時停止提供任何服務和/或從當時的產品中刪除產品。如果客戶在因任何原因被終止的服務或正在被刪除的產品中持有未平倉頭寸,公司將在可能的情況下向客戶提供合理的書面通知,告知其打算終止服務或刪除產品。公司的目標是在可能的情況下至少提前十 (10) 個工作日通知客戶,以關閉其在此類受影響的服務或產品上可能持有的任何未平倉頭寸。但是,如果本公司合理認為有必要或公平地這樣做,本公司保留提供更短通知期或根本不通知的權利。發出通知的地方,客戶應在公司通知中指定的時間之前取消任何訂單和/或關閉與此類受影響的服務或產品有關的任何未平倉頭寸。如果客戶不這樣做,公司將在通知中指定的時間和方式取消任何訂單並關閉與受影響的服務或產品有關的任何未平倉頭寸。

7.4 與客戶的交易將由公司在僅執行的基礎上進行。

客戶應牢記,公司就交易條款或其業績特徵提供的任何解釋本身並不構成對投資優點的建議。如果公司向接受僅執行服務的客戶提供一般交易建議、獨立研究、市場評論、股權披露指南或其他信息:

7.5.1 這是公司與客戶關係的附帶情況,僅供客戶做出獨立的投資決定;

7.5.2 客戶承認,如果此類信息是一般性的且並非專門針對客戶,則該信息不構成個人推薦或建議;

7.5.3 公司對此類信息的準確性或完整性或任何交易的法律、稅務或會計後果不作任何陳述、保證或保證;

7.5.4 如果信息採用文件(電子或其他方式)的形式,其中包含對該文件的預期對像或分發對象的人員或人員類別的限制,則客戶同意不會傳遞任何違反此類限制的信息。

8. 交易平台和/或安全訪問網站的訪問和使用

8.1 為了使用交易平台和/或安全訪問網站,客戶需要向公司請求用戶名和密碼(“訪問代碼”)。客戶每次希望使用交易平台和/或安全訪問網站時都需要提供訪問代碼。

8.2 關於訪問代碼,客戶承認並承諾:

8.2.1 客戶將對其訪問代碼的保密性和使用負責;

8.2.2 未經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客戶不得出於任何目的向他人披露其訪問代碼;

8.2.3 公司可能依賴使用客戶的訪問代碼輸入的所有指令、訂單和其他通信,客戶將受任何因依賴此類指令、訂單和其他通信而簽訂的交易或代表其產生的費用的約束;

8.2.4 如果客戶意識到丟失、被盜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任何未經授權使用其訪問代碼,客戶將立即通知公司。

8.3 如果公司認為未經授權的人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客戶的訪問代碼,公司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暫停客戶使用交易平台的權利,此外,如果公司認為客戶提供了其訪問代碼對於違反上述第 8.2.2 條的其他人,公司可立即終止這些條款。

8.4 如果公司認為未經授權的人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客戶的訪問代碼,公司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暫停客戶使用交易平台的權利,此外,如果公司認為客戶提供了其訪問代碼對於違反上述第 8.2.2 條的其他人,公司可立即終止這些條款。

9. 公司與客戶之間的交易

9.1 根據這些條款,客戶可以要求提供指示性報價,向公司(或其任何關聯公司和/或基金經理,在公司允許的情況下)提供口頭或電子指示(其中應包括通過互聯網)或以其他方式與公司進行如下交易:

9.1.1 一般而言,所有指示性報價請求、客戶與公司之間交易的執行指令以及其他交易事項必須通過交易平台或電話(如適用)以電子方式提供給公司;

9.1.2 如果客戶希望進行 Rolling Spot Forex 交易,客戶應按照附件 A(Rolling Spot Forex)的條款與公司進行交易;

9.1.3 如果客戶希望進行差價合約交易,客戶應按照附件 B(差價合約)的條款與公司進行交易。

9.2 如上文第 9.1 條所述,本公司將通過交易平台或電話向客戶提供報價。本公司(或其任何關聯公司或基金經理在允許的情況下)提供的口頭報價僅供參考。指示性報價僅供參考,並不構成以該價格買賣任何產品或工具的要約。如果客戶以公司當時提供的價格下訂單,

9.3 任何通過交易平台或電話發送的指令(如適用)僅應視為已收到,並且只有在本公司記錄此類指令並由本公司以口頭或通過交易平台。即使公司接受指示,也不構成公司與客戶之間具有約束力的交易。只有當公司通過交易平台、交易確認和/或賬戶報表向客戶接受、執行、記錄和確認指令時,公司與客戶之間的約束交易才會發生。當通過電話發出指示時,公司或其附屬機構和代理人應酌情以口頭或書面形式確認收到指示。

9.4 本公司有權依賴客戶或代表客戶的任何其他人發出或聲稱發出的任何指示,而無需進一步詢問任何此類發出或聲稱發出此類指示的人的真實性、權限或身份.

9.5 本公司可酌情拒絕接受客戶的任何指示,無須給予任何理由或通知客戶。此外,本公司可在有或無理由或通知的情況下拒絕執行任何指示,並且本公司可取消客戶先前發出的任何指示,前提是本公司未按照客戶的指示行事。接受任何指示並不構成本公司將執行指示的任何協議或陳述。客戶與公司之間的有效合同只有在客戶收到公司或交易平台顯示指令已執行的交易確認(以較早者為準)時才會形成/關閉和/或指令才會執行.

9.6 當公司與客戶進行交易時,它要么將交易直接傳遞給其流動性提供者(通常稱為直通式處理),要么使用公司的電子通信網絡 (ECN) 與其他交易者進行匹配。這兩種交易方式都是許多客戶的首選,因為這種執行模式允許公司獲利,而不管客戶是否盈利。

9.7 如果公司與其他客戶/經紀人抵消頭寸,公司保留以不同價格這樣做的權利。

10. 交易確認書和賬戶報表

10.1 公司將通過交易平台和/或安全訪問網站向客戶提供一般賬戶信息。賬戶信息通常包括帶有票號、買賣利率、已用保證金、可用於槓桿交易的金額、損益表、當前未平倉和未決頭寸以及適用法規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的確認。

10.2 客戶承認並同意,當公司在交易平台上向客戶提供確認書時,將被視為已送達。客戶可以隨時向公司提交書面請求,要求收到紙質版或電子郵件形式的確認書。在沒有明顯錯誤或明顯不准確的情況下,確認應是決定性的並對客戶具有約束力,

10.2.1 公司在交易平台和/或安全訪問網站上發布確認,其中客戶未選擇以紙質版或電子郵件方式接收交易確認;或者

10.2.2 以紙質版或電子郵件的形式向客戶發送確認書,如果客戶選擇以紙質版或電子郵件的形式接收確認書,或

10.2.3 如果公司在同一時期內通知客戶確認書有誤。

10.3 通過交易平台和/或安全訪問網站,客戶可以生成其賬戶的每日、每月和每年報告。提供賬戶信息與客戶生成此類報告的能力相結合,將被視為公司向客戶交付賬戶報表。客戶有義務至少每月一次為上個月生成自己的賬戶報表。客戶可以隨時向公司提交書面請求,要求收到紙質版或電子郵件形式的賬戶報表。在沒有明顯錯誤或明顯不准確的情況下,賬戶報表應是最終的並對客戶具有約束力,除非客戶在以下兩 (2) 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其拒絕:

10.3.1 每個月的第一天(根據客戶在本條 10.3 下的義務,此類拒絕與上個月有關)客戶未選擇以紙質版或電子郵件的形式接收賬戶報表;或者

10.3.2 以硬拷貝或電子郵件的形式向客戶發送賬戶報表,如果客戶選擇以硬拷貝或電子郵件的形式接收賬戶報表,或者如果公司通知客戶賬戶報表中的錯誤同一時期。

11. 聯名賬戶

11.1 如果本公司與超過一 (1) 人簽訂協議,則對於每個人(除非本公司另有書面約定):

11.1.1 雙方均應被視為客戶,他們在協議下的義務和責任是連帶的(這意味著,例如,任何人都可以提取賬戶的全部餘額,如果是藉方餘額或客戶欠本公司的債務,每個賬戶持有人負責償還全部餘額,而不僅僅是一部分);

11.1.2 他們每個人都有全權(就好像他們是唯一簽訂協議的人一樣)代表另一方發出或接收任何指示、通知、請求或確認,而無需通知其他人,包括指示清算和/或從任何賬戶中提取投資和/或關閉任何賬戶;

11.1.3 在本公司以任何理由或無理由採取任何行動之前,本公司可全權酌情決定要求所有聯名賬戶持有人發出指示請求或要求;

11.1.4 任何此類人都可以有效和最終解除公司在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

11.1.5 在任何联名賬戶持有人去世後,公司將把與賬戶相關的投資和任何義務的責任轉移到倖存的聯名賬戶持有人的個人名下。這些條款將在公司和尚存的聯名賬戶持有人之間保持完全有效。

11.2 除非另有書面約定,否則公司只能與公司記錄中排名第一的賬戶持有人聯繫和交易,除非有任何相反的法律要求。

11.3 任一賬戶持有人均可要求公司將賬戶轉換為單一賬戶。在這樣做之前,公司可能(但沒有義務)要求所有賬戶持有人的授權。從帳戶中刪除的任何人將繼續對協議項下與他們從帳戶中刪除之前的時期相關的所有義務和責任承擔責任。

12. 佣金、費用和其他費用

12.1 客戶有義務向公司支付財務條款中規定的佣金和費用,以及公司與客戶不時在財務條款中約定的任何額外佣金和費用。

12.2 公司保留不時修改財務條款的權利,並在可能的情況下通知客戶。客戶有責任定期審查財務條款的任何修改,並同意受其約束。

12.3 獨立於上述第 12.1 和 12.2 條,本公司有權要求客戶單獨支付以下費用並發出通知:

12.3.1 在客戶要求本公司本可以以電子形式交付的硬拷貝確認書、賬戶報表等的情況下,因客戶關係而產生的所有特別支出(例如電話、傳真、快遞和郵寄費用);

12.3.2 因客戶未履行其在本條款項下的義務而導致的本公司的任何費用,包括本公司確定的與轉發提醒、法律援助等相關的費用;

12.3.3 與保證金有關的管理費,以及公司與質押有關的任何費用(如果提供),包括任何保險費;

12.3.4 費用將按照與已支付的款項相對應的固定金額或與內部執行的服務相對應的百分比或小時費率收取。可以組合計算方法。公司保留引入新費用的權利。

12.4 本公司可從其關聯方、流動性提供者、客戶的推薦合作夥伴、基金經理或其他與代表客戶進行的交易相關的第三方處收取報酬,或與其分享佣金和費用。如果公司或任何關聯方代表交易對方行事,則公司或任何關聯公司可能會從佣金、加價、減價或任何其他報酬中受益。

12.5 除非本條款另有規定,所有根據本條款應付給本公司(或客戶使用的基金經理、推薦合作夥伴)的款項應從本公司為客戶持有的任何款項中扣除。

12.6 如果公司收到或收回任何佣金、成本、費用、費用或與客戶在本條款下的義務有關的任何其他款項,無論是根據任何法院的判決還是否則,客戶應賠償公司並使公司免受任何費用(包括轉換費用)和公司因收到以到期貨幣以外的貨幣支付的款項而遭受的損失。

12.7 如果當月沒有客戶發起的活動並且在收費日期之前沒有未平倉頭寸且賬戶餘額不超過 50 美元,您將被收取每個日曆月 10 美元的閒置賬戶管理費。該賬戶將餘額為0或交易賬戶餘額連續1個月為0時,收取手續費後自動關閉。將不會為已關閉的帳戶提供任何服務。

13. 付款、取款和抵銷

13.1 客戶在根據本條款向本公司付款時同意遵守以下規定:

13.1.1 應付款項(包括押金)將需要以英鎊、美元、歐元或公司不時指定的任何其他貨幣支付;

13.1.2 客戶可以通過銀行電匯或本公司不時指定的任何其他方式向本公司支付任何款項(包括存款)。除非本公司與客戶另有約定,否則本公司將不接受現金形式的付款或存款;

13.1.3 客戶負責所有與付款相關的第三方電子、電匯或其他銀行費用,以及本公司根據所選付款方式收取的任何費用或收費。公司徵收的任何費用或收費將在財務條款中列出;

13.1.4 如果公司在此類付款到期日未收到任何付款,則(不限制公司可能擁有的任何其他權利)公司將有權對逾期金額收取利息(之前和之後判決)按財務條款規定的利率從付款到期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

13.1.5 向公司支付的任何款項只有在公司收到清算資金後才被視為已收到;

13.1.6 客戶有責任確保向公司支付的款項在所有方面都被正確指定,在公司要求的情況下指定但不限於客戶的賬戶詳細信息。

13.2 客戶將被要求為其賬戶指定一種基礎貨幣,該貨幣應為英鎊、美元、歐元或本公司不時指定的任何其他貨幣。如果客戶希望以其指定基礎貨幣以外的貨幣將資金存入其賬戶,公司將把此類資金轉換為客戶的基礎貨幣,除非公司接受客戶的替代指示。

13.3 如果客戶的賬戶中有正餘額,客戶可以要求從公司提取正餘額的任何部分。在以下情況下,本公司可全權酌情決定扣留、扣除或拒絕支付(全部或部分)應付給客戶的款項:

13.3.1 客戶在賬戶上的未平倉頭寸顯示虧損;

13.3.2 請求的付款會使客戶的賬戶餘額減少到低於客戶未平倉頭寸所需的保證金;

13.3.3 本公司合理地認為,由於潛在的市場條件,可能需要資金來滿足任何當前或未來的未平倉頭寸保證金要求;

13.3.4 客戶對本公司、其關聯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任何實際或或有的責任;和/或

13.3.5 本公司合理確定本公司與客戶之間就本條款或雙方之間的任何其他協議存在未解決的爭議。

13.4 客戶賬戶的所有付款均應以銀行電匯退還付款的形式進行。

13.5 客戶賬戶的所有付款將以該賬戶的基礎貨幣支付,除非客戶和公司事先同意此類支付應以不同的貨幣支付。本第 13.5 條的條款也適用於從客戶賬戶中扣除的任何利息、成本、佣金或其他費用以客戶基礎貨幣以外的貨幣計價的情況。

13.6 每當公司進行貨幣兌換時,公司將按照公司選擇的合理匯率進行。公司有權在匯率上加價。

13.7 除非本公司向客戶提供相反的書面通知,否則本公司向客戶的所有付款和交付將以淨額為基礎,並且本公司沒有義務向客戶交付或付款,除非且直到客戶向公司提供適當的文件或清算資金。

13.8 在不損害本公司根據本條款要求客戶付款的權利的情況下,本公司有權隨時抵消任何賬戶(包括聯名賬戶)產生的任何損失或任何借方餘額賬戶和關聯公司持有的賬戶),客戶可能在其中有利益。如果任何損失或借方餘額超過如此持有的所有金額,無論是否要求,客戶都必須立即向公司支付此類超額費用。客戶還授權公司將公司在聯名賬戶中為客戶貸記的金額抵消聯名賬戶持有人遭受的損失。客戶還授權公司抵消因以下方面而產生的任何損失或任何借方餘額:

14. 客戶資金

14.1 如果公司將客戶歸類為零售客戶:

14.1.1 根據條款,公司將根據客戶的資金規則處理從客戶處收到的或公司代表客戶持有的資金。根據旨在確保客戶資金易於識別為屬於客戶的資金的安排,客戶資金將與公司資金分開持有;

14.1.2 公司可以:

(1) 銀行賬戶中的客戶資金;和/或

(2) 允許第三方(例如交易所、清算所或中間經紀人)持有或控制客戶資金,而公司為了通過該方或與該方進行的客戶交易而轉移客戶資金(例如,保證金要求);

14.1.3 除非另有書面約定,否則客戶承認並同意公司不會向客戶支付客戶資金或任何其他未支配資金的利息。客戶明確放棄根據客戶資金規則或其他方式獲得利息的任何權利;

14.1.4 公司不對持有客戶資金的任何銀行或其他第三方的償付能力、作為或不作為負責;

14.1.5 客戶同意,如果本公司確定餘額在六 (6) 年內沒有變動(儘管任何費用、利息或類似項目的付款或收據),並且公司在採取合理的聯繫步驟後無法追踪到客戶。

14.2 如果公司將客戶分類為專業和/或合格的交易對手客戶:

公司從客戶或第三方為客戶賬戶收到的任何款項將由公司欠客戶。由於客戶資金規則不適用,客戶對轉給公司的資金沒有所有權索賠,公司可以自行處理。公司會將等量的款項轉回給客戶,該款項應歸還給客戶,或者,在本公司的唯一和絕對酌情權下,本公司認為客戶轉移給本公司的金額超過了支付客戶對本公司的當前、未來、實際、或有或預期義務所需的金額。在確定保證金數額和公司對客戶的義務數量時,

14.2.2 通過將資金存入公司,客戶同意所有轉入客戶賬戶的資金都是在預期與公司進行交易的情況下進行的,因此目的是保護或覆蓋客戶現在、未來、實際、對公司的或有或預期的義務。客戶不應將任何資金存入公司,除非是為了保護或覆蓋客戶現在、未來、實際、

14.2.3 客戶明確承認,客戶轉移給公司的任何資金都不會與公司自己的資金分開,並且在資不抵債或類似倒閉的情況下,客戶將成為公司的一般債權人;

14.2.4 客戶向公司陳述並保證其是其轉移給公司的所有資金的唯一所有者或有權將其轉移給公司的所有資金轉移,且不存在任何擔保權益、留置權、產權負擔或任何其他限制;

14.2.5 除非另有書面約定,否則客戶承認並同意,公司不會就根據本第 14 條(客戶資金)提供給公司的任何款項向客戶支付利息。因此,客戶明確放棄任何權益的權利。

15. 客戶資產

15.1 客戶同意本公司將擔任客戶資產的保管人,客戶資產可能不時同意根據本條款予以保護和管理。根據條款,並如此指定,公司將根據客戶資產規則處理從客戶收到的資產或公司代表客戶持有的資產。

15.2 本公司應以其一般客戶群體的名義開立一個或多個託管賬戶,記錄任何股票、股票、債券、債券、證券、或其他類似財產(包括證券的證據或所有權以及與證券有關的所有權利)由客戶或代表客戶存放或轉移給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分託管人或由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分託管人收集客戶賬戶的分託管人(以下簡稱“託管資產”)。公司應始終保留撤銷任何臨時或錯誤條目的權利(包括必要的撤銷以反映公司的分託管人由於交付不當而對其記錄進行的調整)到託管賬戶,其影響回估到應進行最終或正確輸入(或不輸入)的日期。

15.3 可登記形式的託管資產可以登記在客戶名下或公司指定人名下。客戶同意,可登記的託管資產也可以以第三方的名義或以公司的名義登記,但前提是特定的託管資產受海外司法管轄區的法律或市場慣例的約束,這對客戶來說是最好的利益,否則不可行。

15.4 公司可不時將這些託管條款下的任何職責委託給分託管人、代理人、代理人、保管人、清算所和清算系統,其中可能包括關聯公司,包括(但不限於)保管託管人資產(統稱為“第三方”)。公司將不對償付能力負責,與託管資產一起持有的任何第三方的作為或不作為,除非公司在第三方的任命方面存在疏忽、欺詐或故意違約行為。因此,如果第三方無力償債,客戶的託管資產可能會面臨一些風險。

15.5 公司可以在金融工具的持有和保管不受監管的國家使用第三方。只有當金融工具或提供給客戶的其他服務的性質要求將它們存放在此類第三方時,公司才會這樣做。

15.6 客戶的託管資產可能由第三方代表公司在海外持有,此外:

15.6.1 客戶的託管資產可能被第三方存放在集合賬戶中,存在客戶的託管資產被提取或用於履行其他客戶義務,或被第三方持有的資產餘額被轉移的風險。第三方不同意持有,客戶在這種情況下可能無法獲得其對託管資產的全部權利;

15.6.2 在某些司法管轄區,可能無法將第三方為客戶持有的託管資產與第三方為自己或公司持有的託管資產區分開來,並且存在客戶的託管資產可能被撤回的風險或用於履行第三方的義務,或在第三方無力償債時完全喪失;

15.6.3 法律和監管要求可能不同於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適用的要求,特別是在包含客戶託管資產的賬戶受該司法管轄區法律約束的情況下。

15.7 客戶承認並同意,根據因提供託管而產生的適當費用和責任,託管人可能對客戶的託管資產擁有留置權、保留權、抵銷權或出售權和/或其他擔保權益保管人向公司提供的服務以及保管人代表客戶或公司客戶持有的託管資產。

16. 稅收

16.1 公司不得就與任何服務相關的任何稅務問題向客戶提供任何建議。建議客戶就相應服務的稅務影響徵求個人和獨立的意見。

16.2 客戶負責支付與其交易相關的所有稅費。

17. 利益衝突

17.1 本公司、其聯營公司或聯營公司可能與任何受影響的交易或本公司根據本條款提供的建議有利益關係。

17.2 公司需要採取合理的步驟來識別和管理公司與其客戶之間的利益衝突,以及在公司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出現的客戶之間的利益衝突。公司根據其為此目的設計的利益衝突政策運營(其中確定了可能出現利益衝突的情況,並且在每種情況下,公司為減輕和管理該衝突所採取的步驟)。公司的利益衝突政策可向公司提出書面要求。

17.3 公司沒有義務:

17.3.1 向客戶披露本公司、其關聯公司或聯營公司在與客戶或為客戶進行的特定交易中擁有重大利益,前提是本公司已根據其利益衝突政策處理此類衝突;

17.3.2 向客戶披露或考慮可能涉及對任何其他人洩露機密,或引起任何僱員或代理人注意的任何事實、事項或發現,其中個人進行交易與客戶沒有關於事實、事項或發現的實際通知;或者

17.3.3 向客戶說明因本公司、其關聯公司或聯營公司擁有重大利益或在特定情況下可能存在利益衝突的任何交易或情況而產生或收到的任何利潤、佣金或報酬存在。

18. 推薦合作夥伴、基金經理和服務提供商

18.1 客戶可能已被推薦合作夥伴或基金經理推薦給公司和/或可能使用服務提供商提供的任何第三方系統、課程、程序、軟件或交易平台。如果是這樣,公司不對客戶與客戶的推薦合作夥伴、基金經理和/或服務提供商之間達成的任何協議或缺乏協議負責。客戶進一步承認其推薦合作夥伴、基金經理、

18.2 公司不控制客戶可能已經或將來可能從推薦合作夥伴、基金經理和/或服務提供商那裡收到的任何信息建議或產品的準確性或完整性,也不能對其背書或擔保。客戶理解並承認推薦合作夥伴、基金經理和/或服務提供商可能不受政府機構或監管機構的監管。而且,公司不認可或擔保推薦合作夥伴、基金經理和/或服務提供商提供的服務。由於推薦合作夥伴、基金經理和/或服務提供商不是公司的員工,因此客戶有責任在使用其服務之前正確評估推薦合作夥伴、基金經理和/或服務提供商。基金經理和/或服務提供商。由於推薦合作夥伴、基金經理和/或服務提供商不是公司的員工,因此客戶有責任在使用其服務之前正確評估推薦合作夥伴、基金經理和/或服務提供商。基金經理和/或服務提供商。由於推薦合作夥伴、基金經理和/或服務提供商不是公司的員工,因此客戶有責任在使用其服務之前正確評估推薦合作夥伴、基金經理和/或服務提供商。

18.3 客戶被特別告知,客戶與其推薦合作夥伴、基金經理和/或服務提供商的協議可能會導致客戶產生額外費用,因為公司可能會向此類人支付一次性費用或定期附加費用或佣金或來自客戶賬戶的實體。

18.4 客戶還被特別告知,客戶與其推薦合作夥伴、基金經理和/或服務提供商的協議可能會導致客戶產生額外費用,如果客戶和推薦合作夥伴、基金經理和/或服務提供商同意在基於客戶的交易活動並從客戶賬戶中提取的每筆交易。對推薦合作夥伴的此類補償,基金經理和/或服務提供商可能要求客戶承擔超出公司提供的普通價差的加價。客戶承認並接受,頻繁的交易可能導致總佣金、費用和/或收費的總和可能很大,並且不一定被相關交易實現的淨利潤(如果有)所抵消。正確評估從客戶賬戶進行和支付的交易的佣金、費用和/或收費總額在商業上是否可行的責任是客戶和推薦合作夥伴、基金經理和/或服務提供商的共同責任。公司僅充當託管人和主要經紀人,因此不對客戶支付的佣金、費用和/或收費的規模負責。

18.5 如果客戶聘用推薦合作夥伴、基金經理和/或服務提供商的服務,客戶理解並同意推薦合作夥伴、基金經理和/或服務提供商將有權訪問公司持有的客戶個人信息,包括客戶的交易活動。客戶進一步了解其推薦合作夥伴,基金經理和/或服務提供商可能已由第三方介紹給公司,第三方根據將客戶介紹給公司或根據客戶的交易歷史獲得部分報酬。在這種情況下,客戶同意介紹推薦合作夥伴、基金經理和/或服務提供商的第三方將有權訪問公司持有的客戶個人信息,包括客戶的交易活動。

18.6 如果推薦合作夥伴、基金經理和/或服務提供商根據客戶與推薦合作夥伴、基金經理和/或服務提供商之間的任何協議從客戶的賬戶中扣除任何費用,公司對存在或此類協議的有效性。

18.7 根據推薦合作夥伴、基金經理和/或服務提供商的書面指示和/或公司的自由裁量權,推薦合作夥伴、基金經理和/或服務提供商、公司和第三方可分攤任何佣金、費用或收費。

18.8 客戶可隨時要求公司提供客戶向推薦合作夥伴、基金經理和/或服務提供商支付的報酬明細,或推薦合作夥伴、基金經理和/或服務提供商收取的補償方案。適用於客戶的服務提供商。

19. 管理賬戶

19.1 應客戶的要求,公司可以允許客戶選擇的第三方作為客戶的代理人,管理客戶的賬戶,用於以下目的:

19.1.1 與公司訂立、修改和/或結束交易;

19.1.2 設置、編輯和/或刪除與賬戶相關的所有交易偏好;

19.1.3 代表客戶與公司簽訂任何與賬戶交易相關的協議;

19.1.4 代表客戶與公司溝通客戶或公司可能就賬戶對彼此提出的任何投訴或爭議;和/或

19.1.5 在賬戶之間以及客戶在本公司持有的任何其他賬戶之間轉賬。

19.2 如果客戶希望由第三方管理其賬戶,則客戶必須以本公司全權酌情決定接受的形式向本公司提交一份客戶與代理人之間的有限授權書。公司、客戶和代理人將受這些條款的約束。

19.3 公司保留隨時自行決定要求客戶交易其賬戶的權利。這將要求客戶撤銷授予其代理人的授權,並自行對其賬戶採取所有行動。如果公司有此要求,公司會將其決定通知客戶和代理人。公司無需說明要求客戶交易其賬戶的原因。

19.4 公司接受客戶與代理人之間的有限授權書的條件是代理人以個人身份在公司開立賬戶,並在其作為客戶的基金經理的整個期間維持該賬戶。代理人不需要為個人賬戶提供資金,也不需要代理人在個人賬戶上進行任何交易。

19.5 客戶同意賠償本公司因以下原因而招致的任何損失、損害或費用:

19.5.1 受權人的堅定行動指示超出了有限授權書授予的權力;或者

19.5.2 代理人違反有限授權書的任何條款。

19.6 本公司應允許代理人根據客戶在有限授權書中授予的授權將客戶的部分或全部資金轉回客戶持有的原始賬戶。

19.7 如果客戶同意直接從賬戶中補償其代理人,客戶應以本公司可接受的形式向本公司提交一份補償附件。

19.8 如果客戶為其賬戶指定了基金經理,客戶可以選擇基金經理使用的管理模塊類型,這應在任何有限授權委託書中註明,選擇 PAMM 或 LAMM。在客戶選擇使用 PAMM 的情況下,客戶承認並接受以下內容:

19.8.1 結算和展期期間系統進行必要的調整時,基金管理人可能被限制在客戶賬戶內進行任何交易,客戶將對該期間的市場走勢負責;

19.8.2 在下一個工作日結束之前,客戶可能無法進行任何賬戶交易;

19.8.3 客戶可能會收到有關賬戶所發生活動的有限盤中報告。

19.9 客戶授權本公司接受代理人就賬戶向其發出的所有口頭或書面指示。在按照此類指示行事之前,公司沒有義務向客戶或任何其他人進行任何詢問。

19.10 客戶批准並接受受託人向公司發出的所有指示(以及由此可能進行的所有交易)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並將賠償公司並使其免於任何損失、損害或費用公司因按照此類指示行事而招致的費用。無論造成此類損失、損害或費用的情況如何,賠償均應有效,且不論本公司對任何其他人或機構(包括代理人)在本公司持有的任何其他賬戶的任何了解、作為或不作為。客戶進一步同意,本賠償應擴展至公司因撤銷受權人提交的不正確或錯誤指示而導致的損失、損害或費用,該指示導致交易必須:

19.11 公司特此通知客戶代理人不是公司的員工、基金經理或代表,並且代理人沒有任何權力或權限代表公司行事或以任何方式約束公司.

19.12 除非本公司與客戶另有書面約定,否則本公司可不時就賬戶直接與代理人溝通。客戶同意這一點,並同意公司向代理人發出的通信被視為在代理人收到這些通信的同時由客戶收到。

19.13 通過向公司提交有限授權書,客戶同意並授權公司向代理人披露公司持有的與客戶賬戶相關的所有信息。

19.14 客戶承認並接受,在向代理人提供電子或在線交易系統時,公司有權但沒有義務對代理人使用此類系統的能力設置限制、控制、參數和/或其他控制. 客戶接受,如果公司選擇不對代理人的交易設置任何此類限製或控制,或者如果此類限製或控制因任何原因失效,

19.15 如果客戶希望撤銷或修改根據有限授權書授予的授權,則必須不時向公司提供此類意圖的書面通知。任何此類通知在本公司收到通知後兩 (2) 個工作日內不得生效(除非本公司告知客戶將適用更短的期限)。

20. 保證金

當客戶在 ST5 程序和多產品平台上開設兩 (2) 個獨立賬戶時,保證金要求是單獨設置的。因此,客戶全權負責確保公司的每個賬戶始終有足夠的保證金。

20.2 客戶還對公司負有持續的保證金義務,以確保其賬戶餘額(考慮到其損益)等於或大於客戶所有未平倉頭寸的保證金要求。為避免疑義,客戶有義務在其賬戶中始終保持足夠的資金以滿足所有保證金要求。如果客戶認為它不能或將不能滿足保證金要求,客戶應減少其未平倉槓桿頭寸或向公司轉移足夠的資金。如果客戶希望將資金從其在公司的一個賬戶轉移到其在公司的另一個賬戶,則客戶可以在公司的唯一和絕對酌情權下這樣做,並在獲得公司同意後,客戶應在不少於三 (3) 個工作日內完成轉移。

20.3 如果客戶的賬戶餘額(考慮損益)與所有未平倉交易的客戶保證金要求之間存在任何差額,公司可自行決定關閉或終止一項、多項或全部客戶的立即開立槓桿頭寸,通知或不通知客戶。如果公司可能關閉一項、幾項或所有客戶的槓桿交易,

20.4 如果客戶接近或違反任何保證金要求,公司可根據本條款發出追加保證金警告。公司沒有義務在任何時候或在任何特定時間段內向客戶發出追加保證金警告。可隨時以本條款允許的任何方式發出追加保證金警告。為此原因,讓公司定期了解其聯繫方式的變更符合客戶的最佳利益。如果公司通過交易平台以電子方式通知客戶,則應被視為已發出追加保證金警告。

20.5 對於未能就追加保證金警告聯繫客戶的任何情況,本公司概不負責。如果公司發出追加保證金警告,追加保證金警告的條款和條件將在此類警告中詳細說明,公司保留根據市場情況更改任何追加保證金警告的條款和條件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無法控制的第三方提供商的任何行為,無論是否通知客戶。本公司根據上述第 20.3 條規定關閉客戶未平倉交易的權利不受任何追加保證金警告的限製或制約。

20.6 客戶可以通過與本公司達成書面協議,以本公司可接受的形式提供抵押品來滿足保證金要求和/或追加保證金警告。

20.7 客戶可以通過登錄交易​​平台查看已付和欠保證金金額的詳細信息。客戶承認:

20.7.1 客戶有責任隨時監控和支付與公司進行的所有槓桿交易所需的保證金;

20.7.2 無論公司是否就任何未清保證金義務聯繫客戶,客戶支付保證金的義務都將存在。

20.8 公司對不同類型槓桿交易的保證金要求通常顯示在公司網站上,在某些情況下,公司可能會通過其他方式通知客戶保證金要求。但是,公司保留確定個別槓桿交易的具體保證金要求的權利。

20.9 如果本公司明確同意減少或免除本公司本應要求客戶就交易支付的全部或部分保證金,則無需保證金。此類放棄或減少的期限可能是暫時的,也可能會一直到位,直至另行通知。任何此類放棄或減少必須以書面形式(包括通過電子郵件)同意,並且不會限制,

20.10 客戶被特別告知,保證金要求如有變更,恕不另行通知,包括但不限於管理客戶未平倉槓桿頭寸的保證金率。建立槓桿頭寸後,公司可以自行決定或在可能的情況下根據客戶的指示或根據公司在這些條款下的權利關閉槓桿交易。

20.11 如果客戶在本公司或任何關聯公司開設了多個賬戶,本公司有權自行決定將資金或證券從一個賬戶轉移到另一個賬戶以滿足保證金要求,即使這種轉移將需要關閉未平倉槓桿頭寸或取消轉賬賬戶上的訂單。

21. 安全

21.1 作為履行客戶根據本條款或根據這些條款對公司承擔的所有義務(無論是實際的、或有的、現在的還是未來的)的持續擔保權益(“擔保義務”),客戶授予公司完整的所有權保證,客戶現在或將來向公司或公司的訂單或在公司的指示或控制下或交易所或市場或以其他方式記入客戶賬戶的所有託管資產中的第一個固定擔保權益根據這些條款或本公司及其關聯公司代表客戶持有的其他方式。

21.2 客戶同意簽署所有文件並採取公司可能合理要求的進一步措施完善公司對託管資產的擔保權益,註冊為託管資產的所有者或獲得合法所有權,進一步確保擔保義務,使公司能夠行使其權利,或滿足任何市場要求。

21.3 未經公司同意,客戶不得撤回或替換受公司擔保權益約束的任何財產。

21.4 客戶承諾既不創建也不擁有任何未償還的任何擔保權益,也不同意轉讓或轉讓任何轉讓給公司的託管資產,但在清算系統中對所有證券例行施加的留置權除外,在該系統中,此類證券可能舉行。

21.5 客戶同意,在不影響客戶或任何其他人的任何不利利益的情況下,公司可以授予客戶提供的託管資產的擔保權益,以涵蓋公司對中間經紀人、市場或交易所的任何義務,包括因本公司或其任何客戶持有的職位而欠下的義務。

21.6 此外,在不影響本公司根據本條款或任何適用法規可能享有的任何權利的情況下,本公司應對本公司及其關聯公司代表客戶持有的所有財產享有一般留置權,直至客戶滿意為止擔保義務。

21.7 公司在本條款第 24.1 條規定的任何違約事件發生時(無論公司是否知曉)就公司的交易採取的任何行動應完全沒有損害公司拒絕此後任何進一步履行的權利,並且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或放棄公司在此類違約事件發生時可能擁有的任何其他權利。

22. 適當性

22.1 如果客戶主動要求公司為其提供非複雜產品的僅執行交易服務,則公司無需評估向客戶提供或提供的工具或服務的適當性。因此,客戶將不會受益於評估適當性的適用法規的保護。因此,在向公司發出命令或指示時,客戶必須依靠自己的判斷。如果客戶有任何疑問,應從授權投資顧問處獲得獨立建議。

22.2 如果公司向客戶提供與復雜產品相關的僅執行服務,則公司需要通過向客戶索取與其經驗和相關的某些信息來評估客戶是否適合交易複雜產品交易此類產品的知識,這將有助於公司評估客戶是否了解與交易這些產品相關的風險。公司將在開設賬戶程序中要求提供上述信息,但是,公司將來可能需要向客戶要求其他信息,特別是如果客戶選擇交易新的產品類型或行業。特別是如果客戶選擇交易新的產品類型或行業。特別是如果客戶選擇交易新的產品類型或行業。

22.3 如果客戶沒有提供足夠的信息讓公司進行適當性評估,或者根本沒有提供任何信息,公司將無法評估客戶是否有必要的知識和經驗來理解所涉及的風險. 如果客戶仍希望本公司代表客戶進行,本公司可酌情酌情決定這樣做。如果公司這樣做,

22.4 如果根據客戶向公司提供的有關客戶知識和經驗的信息,公司認為交易特定的複雜產品不合適,公司將就此警告客戶。如果客戶仍希望本公司代表客戶繼續進行,則本公司可酌情酌情決定這樣做。如果公司這樣做,

22.5 儘管有上述規定,在公司對客戶進行適當性評估的情況下,如果客戶對複雜產品的交易有任何疑問,客戶仍可以尋求授權投資顧問的獨立建議。

23. 陳述、保證和承諾

23.1 陳述和保證是客戶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聲明、保證或承諾,公司在與客戶打交道時依賴這些陳述和保證。客戶在其簽訂本協議時以及每次進行交易或向公司發出任何其他指示時作出以下陳述和保證:

23.1.1客戶為自然人,精神健全,年滿18周歲;

23.1.2 客戶了解與本公司交易每種投資產品所涉及的風險;

23.1.3 客戶和/或簽訂本條款並代表客戶執行任何交易的任何人,擁有所有必要的權力、權力、同意、許可和授權,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動使其能夠合法地訂立並履行其在這些條款下的義務,和/或下任何訂單或指示;

23.1.4 這些條款以及每筆交易和根據它們產生的義務對客戶具有約束力並可對其強制執行(根據適用的公平原則)並且目前不違反並且將來不會違反任何法規的條款,客戶受約束的命令、費用或協議;

23.1.5 客戶或任何信用支持提供者沒有發生或正在發生違約事件;

23.1.6 客戶遵守其受制於的所有法律,包括但不限於所有稅法和法規、外匯管制要求和註冊要求;

23.1.7 除非本公司與客戶另有書面約定,否則客戶作為委託人行事,而不作為任何其他人的代理人或代表行事;

23.1.8 客戶提供或已經提供給公司的所有信息(無論是在開設賬戶過程中還是其他方面)在任何重大方面都是真實、準確且沒有誤導性的;

23.1.9 客戶願意並有經濟能力承受交易造成的全部資金損失;

23.1.10 客戶可以一致且不間斷地訪問互聯網服務以及其開設賬戶文件中提供的任何電子郵件地址;

23.1.11 客戶為任何目的提供的金錢、投資或其他資產,根據本條款,在任何時候均不得有任何抵押、留置權、質押或產權負擔,並應由客戶實益擁有,除非另有允許這些條款;

23.1.12 客戶現在和未來任何時候都將遵守所有與身份識別要求有關的洗錢適用法規,如果公司在合理的時間內沒有獲得令人滿意的身份證明,公司保留停止與客戶交易的權利;

23.1.13 如果客戶不是開曼群島居民,則客戶全權負責確定根據本條款進行的任何交易根據客戶居住地司法管轄區的適用法規是否合法;

23.1.14 客戶不是美利堅合眾國居民。

23.2 盟約是對肯定做某事的承諾。客戶向公司承諾:

23.2.1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客戶將在開設賬戶過程中及時通知公司客戶提供的詳細信息的任何更改,特別是地址的任何更改,客戶搬到的任何此類情況另一個領土或國家,客戶財務狀況或就業狀況(包括裁員和/或失業)的任何變化或預期變化,這可能會影響公司與客戶開展業務的基礎;

23.2.2 客戶將始終獲得、遵守並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保持本第 23 條(陳述、保證和契約)中提及的所有授權、權力、同意、許可和授權完全有效;

23.2.3 客戶將及時通知公司有關其自身或任何信用支持提供者的任何違約事件或潛在違約事件的發生;

23.2.4 根據要求,客戶將向公司提供公司可能不時合理要求的信息;

23.2.5 客戶將採取一切合理措施遵守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適用法律和法規。

24. 違約和違約救濟

24.1 以下任何一項均構成違約事件:

24.1.1 如果公司有合理理由相信客戶未能支付任何款項或客戶嚴重違反本條款的任何部分;

24.1.2 如果客戶未能匯出必要的資金以使公司能夠在第一個到期日根據任何交易收取交貨;

24.1.3 如果客戶未能在第一個到期日根據任何交易提供交付資產或接收資產交付;

24.1.4 如果客戶死亡或精神不健全;

24.1.5 公司認為有必要或有必要防止被視為或可能違反任何法律、適用法規或良好市場慣例標準的行為;

24.1.6 如果客戶或任何信用支持提供者在本條款或任何信用支持文件中作出的任何陳述或保證不真實或變得不真實;

24.1.7 如果本公司合理地認為有必要保護其自身或任何關聯公司,或者如果採取任何行動或發生本公司認為可能對客戶履行其任何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事件協議項下的義務;

24.1.8 如果客戶無法支付到期債務,或者按照適用於客戶的任何破產或無力償債法的定義破產或資不抵債;

24.1.9 如果客戶或任何信用支持提供者開始針對客戶的自願案件或其他程序,或非自願案件或程序,尋求或提議清算、重組、安排或和解、凍結或暫停,或其他在任何破產、資不抵債、監管、監管或類似法律(包括適用於客戶的任何公司法或其他法律,如果無力償債)或尋求任命受託人、接管人、清算人、保護人、管理人、破產管理人員或其他類似官員(每個“破產管理人員” ) 客戶或客戶資產的任何部分,或如果客戶採取任何公司行動授權上述行為;如果資不抵債)或尋求任命客戶或客戶資產的任何部分的受託人、接管人、清算人、保管人、管理人、破產管理人員或其他類似官員(每一個“破產管理人員”),或者如果客戶採取授權上述行為的任何公司行為;如果資不抵債)或尋求任命客戶或客戶資產的任何部分的受託人、接管人、清算人、保管人、管理人、破產管理人員或其他類似官員(每一個“破產管理人員”),或者如果客戶採取授權上述行為的任何公司行為;或客戶或客戶資產的任何部分的其他類似官員(每個“破產官員”),或者如果客戶採取任何公司行動來授權上述行為;或客戶或客戶資產的任何部分的其他類似官員(每個“破產官員”),或者如果客戶採取任何公司行動來授權上述行為;

24.1.10 如果客戶或任何信用支持提供者或代表任何一方行事的任何破產管理人員否認、否認或否認本協議或任何擔保、質押協議、保證金或擔保協議或包含以下義務的任何其他文件項下的任何義務:第三方或支持公司支持客戶在這些條款下的任何義務的第三方或客戶(單獨稱為“信用支持文件”);

24.1.11 如果客戶或任何信用支持提供者未能遵守或履行適用信用支持文件下的任何義務;

24.1.12 如果任何信用支持文件在客戶履行本條款項下的所有義務之前到期或不再完全有效,除非公司另有約定;或者

24.1.13 如果發生與客戶可能與公司達成的任何其他協議相關的任何違約事件(無論如何描述)。

24.2 一旦發生違約事件,公司可自行決定採取以下所有或任何行動:

24.2.1 關閉任何未平倉頭寸或取消客戶賬戶上的任何訂單;

24.2.2 禁止客戶訪問或使用客戶賬戶;

24.2.3 暫停或以任何方式限製或限制客戶下達任何訂單、發出任何指令或完成與客戶賬戶相關的任何交易的能力;

24.2.4 改變適用於客戶的保證金要求;

24.2.5 撤銷任何交易(就好像這些交易一開始就沒有進行過一樣)以及此類交易對客戶賬戶的影響;

24.2.6 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收取客戶的任何或所有證券、資產和財產,這些證券、資產和財產可能不時由公司或其任何關聯公司或基金經理擁有或控制,或要求提供任何擔保。公司有權將出售或其他處置的收益用於支付此類出售或其他處置的費用,並用於或用於履行有擔保的義務;

24.2.7 要求客戶在本公司選定的指定日期前關閉其任何或所有未平倉頭寸;

24.2.8 進行適當的扣除或抵免;

24.2.9 立即終止這些條款,恕不另行通知,或在公司選擇的指定日期發出終止通知;

24.2.10 行使本公司的抵銷權;和/或

24.2.11 向客戶支付公司、其關聯公司或基金經理持有的任何投資在公司行使該權利時的公平市場價值,而不是將等同於記入其賬戶的投資返還給客戶。

24.3 客戶授權本公司採取本條款第 24.2 條所述的任何或所有行動,恕不另行通知客戶,並承認本公司不對其採取此類行動的任何後果負責,除非本公司存在重大過失與此有關。客戶應簽署文件並採取公司可能要求的任何行動,以保護公司及其關聯公司根據條款或客戶可能與任何關聯公司簽訂的任何協議的權利。

24.4 如果公司根據第 24.2 條行使其出售客戶的任何證券或財產的權利,它將代表客戶在不通知客戶或不對客戶承擔責任的情況下影響銷售,並將銷售收益用於或用於履行客戶對公司或任何關聯公司的任何義務。

25. 不可抗力

25.1 由於本公司無法控制信號功率、其通過互聯網的接收或路由、客戶設備的配置或其連接的可靠性,本公司不對任何索賠、損失、損害、成本或費用負責,包括由任何傳輸或通信系統或設備或計算機設施或交易軟件的任何故障或故障直接或間接引起的律師費,無論屬於本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客戶、任何市場或任何結算或清算系統,當客戶在線(通過互聯網)交易時或出於任何原因阻止本公司履行其任何或所有義務,任何行為上帝、戰爭、恐怖主義、惡意破壞、內亂、工業行為、任何特殊市場事件,任何政府或超國家機構或當局的行為和規定,本公司認為這些行為和規定妨礙了與客戶訂單相關的有序市場(“不可抗力事件”)。

25.2 一旦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公司應盡商業上合理的努力恢復履約,並可向客戶發出不可抗力事件已發生的書面通知。一旦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期間,公司在本條款項下的所有義務應立即中止。此外,公司可採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25.2.1 改變正常交易時間;

25.2.2 改變保證金要求;

25.2.3 修改或更改這些條款和這些條款所設想的任何交易,只要公司不切實際或不可能履行其義務;

25.2.4 在公司認為適當的情況下關閉任何或所有未平倉頭寸、取消指令和訂單;和/或

25.2.5 採取或不採取公司認為在考慮到客戶的頭寸和公司其他客戶的頭寸的情況下合理適當的所有其他行動。

26. 明顯錯誤

26.1 “明顯錯誤”是指公司或任何市場、交易所、提供價格的銀行、服務提供商、信息來源、評論員、官員和公司合理依賴的其他第三方明顯或明顯的錯誤報價,考慮到下訂單時的當前市場狀況。在確定某種情況是否構成明顯錯誤時,公司可能會考慮其擁有的所有信息,包括:

後果性或間接損失),公司在確定是否存在明顯錯誤時不應考慮在內。本公司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執行以下操作的權利:

26.2.1 修改此類交易的詳細信息,以反映公司在不存在此類明顯錯誤的情況下,善意地酌情認為是此類交易的正確或公平條款;

26.2.2 如果客戶不立即同意根據本協議第 26.2 條作出的任何修改,公司可以從其開始時取消任何因明顯錯誤導致或衍生的交易;和/或

26.2.3 不得採取任何行動修改此類交易的細節或使此類交易無效。

26.3 對於因明顯錯誤或本公司決定執行詳細信息而導致客戶遭受的任何損失、成本、索賠、要求或費用(包括利潤損失或任何間接或後果性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交易儘管存在任何明顯錯誤,但由公司自身的欺詐、故意違約或重大過失造成的情況除外。如果任何市場、交易所出現明顯錯誤,

27. 遊戲和/或濫用策略和/或套利

27.1 互聯網、連接延遲和錯誤有時會造成交易平台上顯示的價格無法準確反映市場價格的情況。遊戲和/或濫用系統,或利用互聯網延遲的概念不能存在於客戶直接從委託人處買賣的市場中。公司不允許在交易平台上蓄意玩遊戲和/或濫用交易行為。依賴價格延遲機會的交易可能會被撤銷,恕不另行通知。本公司保留對涉及的賬戶進行必要的更正或調整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依賴遊戲和/或濫用策略的賬戶可能由公司自行決定是否接受公司的干預和公司對任何訂單的批准。由此類報價或執行錯誤引起的任何爭議將由本公司全權酌情決定解決。

27.2 公司沒有義務聯繫客戶並根據市場條件或其他情況的變化向客戶建議採取適當的行動。客戶承認市場具有高度投機性和波動性,並且在執行任何交易後,客戶全權負責與公司建立和保持聯繫,以監控頭寸並確保及時發出任何進一步的指示。如果未能這樣做,本公司無法保證他們將有可能聯繫客戶,並且本公司對因客戶未能這樣做而遭受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所以。

27.3 客戶同意全額償還本公司、其關聯公司及其任何董事、高級職員、僱員和代理人並使其免受任何和所有責任、損失、損害、成本和費用,包括與以下相關的法律費用根據這些條款向客戶提供服務,前提是任何此類責任、損失、損害、成本和費用不是由公司的重大過失引起的,欺詐或故意違約。

28. 市場濫用

28.1 當本公司代表客戶執行交易時,本公司可在交易所或直接從或向其他金融機構的股份或相關工具單位買賣證券。結果是,當客戶與公司進行交易時,除了可能對公司的價格產生影響外,客戶的交易還可能對該工具的外部市場產生影響。

28.2 客戶在客戶簽訂本條款時以及每次客戶進行交易或向公司發出任何其他指示時向公司陳述並保證:

28.2.1 客戶不會也沒有與公司進行交易,如果這樣做會導致客戶或與客戶一致行動的其他人在工具的價格中享有利益,該利益等於或超過該票據中應申報權益的數額;

28.2.2 客戶不會進行,也沒有進行與以下相關的交易:

(1) 配售、發行、分配或其他類似事件;

(2) 要約、收購、合併或其他類似事件;或者

(3) 任何企業融資活動;

28.2.3 客戶不會進行也沒有進行違反任何禁止內幕交易、市場操縱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市場濫用或市場不當行為的法律或法規的交易。客戶將按照所有適用的法律和法規行事。

28.3 如果客戶進行任何交易或以其他方式違反本第 28 條(市場濫用)或這些條款的任何其他條款中給出的陳述和保證,或者公司有合理理由相信客戶已經這樣做,除了公司根據條款可能擁有的任何權利外,公司還可以:

28.3.1 如果交易導致客戶欠公司款項,則對客戶執行交易;和/或

228.3.2 如果客戶的所有交易導致公司欠客戶錢,則將客戶的所有交易視為無效,除非並直到客戶在公司要求後三十 (30) 天內提供確鑿證據表明客戶沒有事實上違反了這些條款下的保證、虛假陳述或承諾。

28.4 客戶承認,如果此類交易的唯一目的是操縱公司價格,則客戶交易該工具是不恰當的,並且客戶同意不進行任何此類交易。

28.5 公司有權(在某些情況下需要)向任何相關監管機構報告任何交易或指令的詳細信息。客戶也可能需要進行適當的披露,並且客戶承諾將在需要時這樣做。

29. 責任的排除和限制

29.1 這些條款中的任何內容均不排除或限制公司根據適用法規對客戶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除上述規定外,本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董事、高級職員、員工、推薦合作夥伴或基金經理均不對客戶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損害、成本或費用(包括直接、間接、特殊、偶然、懲罰性或後果性損失、利潤損失、

29.2 但不限於,本公司不承擔以下責任:

29.2.1 由於任何超出公司合理控制範圍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傳輸、通信或計算機設施的任何故障、延遲、故障或故障、工業行動、行為恐怖主義,天災,任何政府或超國家機構或當局的行為和規定,或公司託管人、分託管人、交易商、市場、清算所或監管或自律組織的相關中間經紀人或代理人、代理人或委託人的失職,任何理由,履行其義務。本協議中的任何內容均不會排除或限制公司在監管系統(如 FSA 規則中定義)下可能對客戶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這些義務或責任可能不會被排除或限制;

29.2.2 由於在任何特定交易生效之前市場條件的任何延遲或變化;

29.2.3 客戶因任何計算機病毒、蠕蟲、軟件炸彈或類似物品通過交易平台進入客戶的計算機硬件或軟件而遭受的任何損失,前提是公司已採取合理措施防止任何這樣的介紹;

29.2.4 公司根據本條款規定的權利可能採取的任何行動;

29.2.5 因客戶下訂單或與公司執行交易而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損失或其他成本或費用;

29.2.6 任何交易的任何不利稅收影響;

29.2.7 由於在任何特定交易受到影響之前市場條件的任何延遲或變化;

29.2.8 使用交易平台時出現通訊故障、失真或延遲。

29.3 這些條款中的任何內容都不會限制公司對因重大過失造成的死亡或人身傷害的責任。

30. 報銷和賠償

30.1 客戶將就公司因以下原因直接或間接導致的所有責任、損失或任何種類或性質的任何性質的費用,向公司作出補償,並按要求對其進行賠償:

30.1.1 客戶未能履行其在本條款下的任何義務,涉及任何交易或任何虛假信息或向公司或任何第三方作出的聲明,特別是任何交易所;

30.1.2 客戶對可編程交易系統的使用,無論是由客戶還是任何第三方構建並在交易平台上執行或使用交易平台;

30.1.3 任何人使用客戶指定的帳號和/或密碼訪問客戶賬戶的任何作為或不作為,無論客戶是否授權此類訪問。

30.2 如果客戶出於商業目的使用或使用交易平台並為其客戶的賬戶輸入訂單,客戶應按要求償還、保護並使公司免受所有損失、責任、判決、訴訟的損害、訴訟、法律程序、索賠、損害賠償和因客戶的客戶提出的索賠而引起或引起的費用。本條第 30 條。

30.3 公司的許多平台都設計有保障措施,以防止客戶在正常市場條件下交易時產生負餘額。儘管如此,這些保障措施可能無法在交易時產生負餘額。如果客戶通過其賬戶的交易活動產生負餘額,客戶應通知公司的交易審計團隊,本公司將評估查詢並向客戶報告其結果,這是基於其唯一和絕對的自由裁量權。本第 30.3 條的規定不適用,對於因上述原因應付給公司的任何款項,客戶必須立即向公司支付此類款項,無論是否要求:

30.3.1 在本條款第 25 條(不可抗力)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下;

30.3.2 如果公司自行決定負餘額與客戶的交易活動無關(例如,借記涉及客戶根據本條款欠公司的任何費用或收費) ;

30.3.3 如果負餘額與客戶直接或間接違反本條款中的任何規定有關或由其導致;

30.3.4 客戶通過本公司提供的信貸安排與本公司進行交易;

30.3.5 如果客戶在產生負餘額時被公司歸類為合格交易對手或專業客戶,即使當時客戶未被公司歸類為合格交易對手或專業客戶;

30.3.6 公司代表客戶使用其或其指定人持有的資產作為保證金;和/或

30.3.7 差價合約交易,其中標的工具是證券,和/或公司不時提供的在市場上交易的任何其他產品。

31. 第三方 ST5 說明書

31.1 公司提供或已經提供 Metatrader 4/5 平台;第一個使用第三方橋,第二個不使用第三方橋。本第 31 條(第三方 ST5 指令書)的規定適用於使用包含第三方橋接器的兩個 Metatrader 4 平台中的第一個(“ST5 程序”)的客戶。如果客戶使用ST5 程序,客戶同意本第 31 條(第三方 ST5 指示函)的規定並授權本公司採取相應行動。客戶了解其對 ST5 程序的交易訪問權限由 MetaQuotes Software Corporation 而不是公司提供。客戶承認 MetaQuotes Software Corporation 是與公司無關的獨立第三方。客戶了解其對 ST5 程序的交易訪問權限由 MetaQuotes Software Corporation 而不是公司提供。客戶承認 MetaQuotes Software Corporation 是與公司無關的獨立第三方。客戶了解其對 ST5 程序的交易訪問權限由 MetaQuotes Software Corporation 而不是公司提供。客戶承認 MetaQuotes Software Corporation 是與公司無關的獨立第三方。

31.2 客戶希望利用 ST5 程序執行交易並將交易訂單和交易詳情發送給公司。如果客戶使用 ST5 程序,客戶將不會直接與公司輸入交易訂單和交易詳情,而是通過第三方 ST5 程序輸入交易訂單和交易詳情。客戶特此授權並指示公司根據 ST5 程序生成並發送給公司的交易信號為客戶賬戶進行交易。作為開設客戶賬戶的對價,客戶承認並同意以下附加條款和條件:

31.2.1 客戶完全理解交易訂單和交易詳情由 ST5 程序而非本公司生成,本公司的責任是根據生成的交易訂單和交易詳情盡商業上合理的努力輸入訂單通過公司收到的 ST5 程序。客戶確認公司沒有招攬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推薦客戶使用 ST5 程序。客戶已對 ST5 程序進行了充分的查詢和研究,以做出明智的投資決定。本公司不能暗示或保證客戶將從 ST5 程序中獲利,客戶同意本公司將不對 ST5 程序的性能或客戶因交易而產生的交易損失承擔責任根據 ST5 程序;

31.2.2 公司將根據ST5 程序生成的交易訂單和交易詳情為客戶賬戶輸入交易訂單;

31.2.3 如果公司的不止一個客戶使用與 ST5 程序相同的系統或服務,客戶承認公司可以輸入大宗訂單以加強訂單執行,在這種情況下,公平和系統的填充分配方法將受僱。客戶理解並承認,公司將僅負責使用其商業上合理的努力及時執行,ST5 程序生成的交易訂單和交易詳情。本公司不對 ST5 程序的任何錯誤或故障、機械或通信線路故障、系統錯誤、數據故障或任何其他無法控制的原因負責。客戶承認,只有在實際收到或生成的情況下,然後在“未持有”的基礎上(即

31.2.4 本公司可根據本第 31 條(第三方 ST5 指示函)授予的授權行事,直至客戶根據條款向本公司發出並實際交付的書面通知撤銷授權。公司也可以隨時出於任何原因自行決定終止對 ST5 程序的授權,並將向客戶提供書面通知。客戶應對 ST5 程序終止時客戶賬戶中的任何未平倉頭寸負責。客戶應允許公司在指示函終止時對客戶賬戶中的任何未平倉頭寸執行抵銷訂單;客戶應允許公司在指示函終止時對客戶賬戶中的任何未平倉頭寸執行抵銷訂單;客戶應允許公司在指示函終止時對客戶賬戶中的任何未平倉頭寸執行抵銷訂單;

31.2.5 客戶同意,在沒有故意或嚴重不當行為的情況下,公司或其任何管理人員、董事、僱員、顧問、代理人或附屬公司均不對在過程中或在與客戶使用 ST5 程序有關。客戶應全額償還公司、其負責人、管理人員、董事、僱員、代理人、

32. 取消/冷靜的權利

32.1 客戶有權在十四 (14) 天取消期限內向公司發出書面通知以取消協議。根據第 32.3 條,客戶無需給出任何取消理由,即使客戶在取消期限屆滿前已經收到公司的服務,取消權也適用。

32.2 取消期從條款開始適用於客戶之日開始。

32.3 由於每筆交易的價格取決於標的工具的波動,這超出了公司的控制範圍並且可能發生在取消期間,客戶無權根據本第 32 條(取消/冷靜的權利)取消協議) 如果客戶下達的任何交易在公司收到取消通知之前已經執行。

32.4 有效取消後,公司將退還客戶在收到取消通知之前存入公司的任何款項,但公司有權抵消取消前產生的任何適當費用。

32.5 如果客戶不行使取消權,則協議將繼續有效,直到客戶或公司根據下文第 34 條(暫停和終止)終止條款,或公司行使其任何權利根據這些條款終止。本協議沒有最短或固定期限。

33. 修正案

33.1 公司可隨時通過書面通知客戶修改這些條款和根據本協議作出的任何安排。客戶將被視為接受並同意修改,除非客戶在本事務所發出修改通知之日起十(10)個工作日內根據修改通知的詳情向本事務所提出相反的通知。如果客戶反對修改,則修改對客戶不具有約束力,

33.2 本協議的任何修訂將在公司指定的日期生效,在大多數情況下,該日期自公司根據第 33.1 條提供的修訂通知之日起至少十 (10) 個工作日。

33.3 任何修訂後的協議將取代公司與客戶之間就同一主題達成的任何先前協議,並將管轄在新版本生效之日之後簽訂或尚未完成的任何交易。

34. 暫停和終止

34.1 客戶可以書面通知公司立即終止協議。客戶同意,在本協議終止後的任何時候,公司可以在不通知客戶的情況下關閉客戶的任何或所有未平倉頭寸。

34.2 公司可以出於任何原因或無理由向客戶發出五 (5) 個工作日的書面通知來暫停或終止這些條款,但公司可以在出於任何原因向客戶發出書面通知後立即終止協議或沒有任何理由,如果客戶在發送終止通知時其賬戶中沒有未平倉頭寸。客戶同意在協議終止後的任何時間,公司可以在不通知客戶的情況下關閉客戶的任何或所有未平倉頭寸。如果公司暫停客戶的賬戶,公司可能會阻止客戶開設任何新頭寸,但公司不會關閉客戶的未平倉頭寸,除非本條款另有規定。本條第34條之規定。

34.3 協議終止後,客戶應付給公司的所有款項將立即到期應付,包括(但不限於):

34.3.1 所有未付的費用、收費和佣金;

34.3.2 因終止本條款而產生的任何交易費用;

34.3.3 在關閉任何交易或結算或結束公司代表客戶產生的未清債務時實現的任何損失和費用。

34.4 本協議的終止不會影響公司與客戶之間可能已經產生的任何權利或義務。這些條款的終止不會影響這些條款中任何明示或暗示旨在在此類終止時或之後生效或繼續有效的條款的生效或繼續有效。

因此,敦促客戶盡快結清所有浮動債務。最終聲明將在適當的時候發給客戶。

35. 在死亡的情況下

35.1 在客戶死亡的情況下,任何聲稱是客戶的合法個人代表或尚存的聯名賬戶持有人的人必須以公司可接受的形式向公司提供客戶死亡的正式通知,包括但不限於提供實物形式的死亡證明原件。

35.2 第 35.3 條至第 35.8 條僅適用於客戶是唯一賬戶持有人的情況(包括客戶是聯名賬戶持有人早先去世後唯一倖存的賬戶持有人)。如果聯名賬戶持有人(不是唯一倖存的聯名賬戶持有人)死亡,客戶應參考上文第 35.1 條。

35.3 在收到並接受客戶的死亡證明後,公司將客戶的死亡視為違約事件,允許公司行使其在本條款第 24.2 條項下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關閉任何和所有未平倉頭寸在客戶的賬戶中。該協議將繼續約束客戶的財產,直到客戶的法定個人代表或公司根據這些條款終止為止。

35.4 如果公司向客戶提供僅執行交易服務,公司將沒有義務在他或她去世後承擔管理客戶賬戶的責任。

35.5 在公司收到客戶財產代理權之前,不得證明某人是客戶的合法個人代表。一旦公司收到客戶財產的代理權,公司將執行客戶法定個人代表的書面指示。公司將只接受旨在結束和/或關閉賬戶的指示。在任何重新註冊過程完成並且客戶可能欠公司的所有費用、收費和支出都已清算之前,不得出售任何註冊資產。如果公司在收到客戶的死亡證明後六 (6) 個月後未收到任何指示,公司可以(但沒有義務)將客戶的持股重新登記到其法定個人代表的名下,

35.6 如果客戶的財產太少而不能保證授予代表權,公司可全權酌情決定要求任何聲稱是客戶的合法個人代表的人獲得代表權或請求適當的彌償。

35.7 財務條款中詳述的任何適用費用將繼續收取,直至賬戶關閉。

35.8 無論協議有何規定,如果協議未在客戶死亡之日後兩 (2) 年內終止,公司可採取其認為適當的措施關閉客戶的賬戶。客戶的財產或其合法個人代表將承擔與公司採取此行動或考慮採取行動相關的所有費用,

36. 通知和與客戶的溝通

36.1 本行可通過電話、信件、傳真、電子郵件或交易平台通知、指示或與客戶溝通,客戶同意本行可隨時通過上述任何一種媒介與客戶聯繫。本公司將使用地址、傳真號碼、電話號碼、

36.2 客戶將被視為已承認並同意任何通知、指示或其他通訊(確認書、賬戶報表和追加保證金警告除外)的內容,除非客戶在五 (5) 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相反的通知根據第 36.3 條,客戶被視為收到通知之日的工作日。

36.3 任何通知、指示或其他通訊將被視為已由本公司適當發出:

36.3.1 如果是人工交付,留在客戶最後已知的家庭或工作地址時;

36.3.2 如果郵寄到客戶最後通知公司的地址,則在郵寄後的下一個工作日;

36.3.3 如果通過電話口頭提供,則在公司與客戶交談時立即提供。如果公司無法通過電話與客戶聯繫,公司可能會在客戶的答錄機上留言。在這種情況下,通知、指示或其他通信將被視為在消息留下後一 (1) 小時內正確發出;

36.3.4 如果通過傳真發送,在收到成功傳輸報告後立即發送;

36.3.5 如果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則在發送電子郵件後立即提供,前提是公司未收到相關電子郵件提供商發送失敗的確認信息;和/或

36.3.6 如果發佈在公司網站或交易平台上,則在發布後立即發布。

36.4 客戶有責任及時閱讀發佈在公司網站和交易平台上的所有通知。

36.5 客戶可以通過信函、傳真或電子郵件通知公司,每一種方式均構成書面通知。客戶將根據任何通知要求不時使用本公司指定的註冊地址、傳真號碼或電子郵件地址。

36.6 任何通知將被視為已由客戶正確發出:

36.6.1 如果是專人交付,留在公司的註冊辦公室時;

36.6.2 如果郵寄到公司的註冊地址,則在公司收到後;

36.6.3 如果通過傳真發送,在收到成功傳輸報告後立即發送;和/或

36.6.4 如果在工作時間內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則在發送電子郵件一小時後,前提是客戶未收到相關電子郵件提供商發送失敗的確認。

36.7 客戶和公司應使用英語相互交流。本公司或第三方可能已向客戶提供條款的譯本。英文原版是對客戶和公司唯一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版本。如果原始英文版本與客戶擁有的其他翻譯版本之間存在差異,則以公司提供的原始英文版本為準。

36.8 本公司不對客戶在本公司發出的任何通信中收到的任何延遲負責,除非延遲是由本公司的故意違約、欺詐或重大過失造成的。

客戶進一步同意任何一方使用此類錄音和抄本作為證據,以解決涉及客戶或公司的任何爭議或訴訟。客戶了解公司根據其既定業務程序銷毀此類記錄,客戶特此同意此類銷毀。

37. 知識產權

37.1 公司的網站、交易平台、安全訪問網站以及公司可能不時向客戶提供或提供的任何和所有信息或材料(包括構成這些項目一部分的任何軟件),現在並將繼續是公司的財產或其服務提供商的財產。此類服務提供商可能包括向公司提供實時價格數據的提供商。此外:

37.1.1 這些項目中的所有版權、商標、設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是並將繼續屬於公司的財產(或第三方的財產,公司使用其知識產權用於公司為客戶賬戶提供的產品和服務);

37.1.2 公司根據以下條件向客戶提供或提供它們:

(1) 公司也可以提供並讓其他人可以使用它們;

(2) 公司可自行決定停止提供它們,或者如果公司的服務提供商要求公司這樣做;

37.1.3 客戶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提供給任何其他人,客戶不得複制全部或部分內容;

37.1.4 客戶不得刪除、模糊或篡改公司可能已放置在任何這些項目上的版權或其他所有權聲明;和/或

37.1.5 客戶只能根據這些條款使用這些項目來操作其賬戶。

38. 保密和數據保護

38.1 在與客戶的關係過程中,公司可能會從客戶處獲取信息(包括個人數據)。第 38 條(保密和數據保護)描述了與公司如何處理此個人數據有關的一些關鍵問題,客戶應了解這些問題。請注意,此描述並不全面,公司的隱私政策包含更多信息。

38.2 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如有需要)將僅根據這些條款和公司的隱私政策處理客戶的個人數據。

38.3 根據以下規定,即使客戶不再是客戶,公司也會將其持有的有關客戶的所有信息視為隱私和機密。但是,客戶同意本公司及其任何關聯公司可以:

38.3.1 在協議期限之前和期間使用客戶的信息確定客戶的身份和背景,用於洗錢和監管目的,管理和運營客戶的賬戶並監控和分析其行為,向客戶提供服務,改進任何公司在協議期限內的運營、程序、產品和/或服務,評估任何信用額度或其他信用決定(以及適用於客戶賬戶的利率、費用和其他費用),並使公司能夠進行統計和其他分析;

38.3.2 使用客戶的個人數據,包括其聯繫方式、申請詳情和公司向客戶提供的服務詳情以及客戶如何使用這些數據,以確定客戶可能感興趣的產品和服務;

38.3.3 通過電話(包括自動呼叫)、郵寄、電子郵件和其他電子信息(如短文本、視頻和圖片信息以及傳真)聯繫客戶,提供有關公司服務和相關公司服務的信息、新聞、活動和研討會公司和其他選定的合作夥伴;

38.3.4 將客戶的個人數據傳遞給選定的第三方,以便他們出於與上述類似的營銷目的聯繫客戶;

38.3.5 使用客戶的個人數據來遵守監管機構和法院並與其合作,並履行其法律義務。

38.4 公司可以與其任何基金經理或推薦合作夥伴(包括數據處理者)共享客戶的個人數據,他們只能將其用於與公司相同的目的。此類目的包括第 38.2 條中列出的目的以及指令的處理和確認的生成、控制系統的操作;

38.5 客戶有權在支付十 (10) 英鎊的費用後,收到一份公司持有的有關客戶的信息副本,前提是該信息構成客戶的個人信息。如果客戶希望行使此權利,客戶應寫信給數據保護官。

38.6 如果客戶想要更改或修改之前提供給公司的信息、從公司數據庫中刪除信息或選擇不接收公司的某些通信,客戶應通過寫信給數據保護官來實現。

39.雜項

39.1 公司可以,但客戶不得,通過向客戶提供不少於十 (10) 個工作日的書面通知,隨時轉讓或轉讓其在本條款下的權利、利益和/或義務。任何此類轉讓或轉讓均應受讓人書面承諾受本條款約束並履行我們在本條款項下的義務。

39.2 公司在這些條款下的權利和義務是客戶個人的。這意味著未經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客戶不得轉讓它們。

39.3 公司可能會就客戶的交易進行某些披露,這可能涉及也可能不涉及披露客戶的身份。除了遵守此類義務外,公司還可能遵守任何相關監管機構或政府機構對與客戶有關的信息的任何要求。客戶同意,此類合規不構成違反任何保密義務,

39.4 就客戶在本條款和任何交易項下的所有義務而言,時間至關重要。這意味著條款中指定的時間和日期至關重要且是強制性的。任何延遲,無論合理與否,都可能成為終止一項交易、多項交易或協議的理由。

39.5 這些條款規定的權利和補救措施是累積的,並不排除法律規定的權利和補救措施。

39.6 公司沒有義務以對客戶有利的方式或在對客戶有利的時間行使任何權利或補救措施。公司延遲或未能行使其在本條款(包括任何交易)下的任何權利或以其他方式行使其任何權利均不得視為放棄這些或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措施。任何單獨或部分行使權利或補救措施均不得阻止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補救措施或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措施的行使。任何行為過程或以前的交易都不會產生任何未來以相同方式履行的義務。

39.7 如果在任何時候,根據任何司法管轄區的法律,這些條款的任何規定在任何方面是或變得非法、無效或不可執行,則該規定或其部分將在該範圍內被視為可分割且不構成部分這些條款。根據該司法管轄區的法律,本條款其餘規定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執行性,或合法性,

39.8 客戶接受公司可能會在重大節假日休息。這意味著公司可能不會在一年中的每一天都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務。客戶應隨時了解公司的正常營業時間和關閉附件,以避免在交易時出現任何服務中斷或不便。

39.9 公司的記錄,除非被證明是錯誤的,否則將作為客戶與公司就公司服務進行交易的證據。客戶不會反對在任何法律程序中接納公司的記錄,因為此類記錄不是原件,不是書面形式,也不是由計算機生成的。客戶不會依賴公司履行其記錄保存義務,

39.10 客戶和公司無意讓非本條款一方的任何人強制執行本條款的任何規定。

39.11 如果本公司就這些條款或因本公司的任何作為或不作為而引起或針對本公司提起的任何訴訟或程序,客戶同意在辯護或起訴中盡最大可能與本公司合作行動或程序。

40. 適用法律

40.1 受市場規則約束的交易應受這些規則下適用的法律管轄。在此前提下,本協議應受開曼群島法律管轄並據其解釋

40.2 開曼群島法院擁有解決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的專屬管轄權,為此目的,公司和客戶不可撤銷地服從當地法院的管轄權。

40.3 本第 40 條(管轄法律)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得阻止公司在可能具有管轄權的任何其他國家對客戶提起訴訟,客戶不可撤銷地向其提交管轄權。

40.4 無論客戶身處何地,客戶同意通過掛號郵寄副本至公司記錄中顯示的客戶最後地址或以任何其他允許的方式送達法律程序或與任何法院訴訟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根據開曼群島法律、服務所在地的法律或提起訴訟的司法管轄區的法律。

41. 附件 A – 滾動即期外匯

41.1 範圍

41.1.1 本附件 A(滾動即期外匯)補充和修改了以下明確規定的條款。如果本條款正文與本附件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則以本附件的規定為準。客戶承認並同意,通過執行通知函,客戶將受本附件 A 規定的約束。

41.1.2 本附件連同條款的主體應在客戶簽訂滾動即期外匯合約時管轄客戶與公司之間的關係。

41.2 定義

41.2.1 條款正文中定義的詞語或短語在本附件 A(Rolling Spot Forex)中具有相同的含義,除非另有定義。

41.2.2 在本附件 A(滾動現貨外匯)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則以下詞語和短語應具有以下含義,並可酌情以單數或複數形式使用:“Entry Order”strong> shall
mean訂單、止損或限價,啟動未平倉頭寸並在訂單中指定的特定價格水平達到時執行;
“展期費用”strong> 的含義如本附件第 6.4 條所定義。

41.3 風險

41.3.1 公司在附件 C 的高風險投資通知中對與其提供的產品和投資相關的性質和風險進行了一般描述。客戶應在根據這些條款進行交易之前查看此信息。

41.4 開立滾動即期外匯合約

41.4.1 僅當客戶提供指令以根據公司提供的報價下訂單(通過交易平台或通過電話,後者僅在緊急情況下可用)時,才會形成滾動即期外匯合約客戶無法通過交易平台執行和/或關閉交易),公司根據本條款正文第 9 條(公司與客戶之間的交易)執行指示。

41.4.2 客戶可以隨時通過向公司發出通知取消訂單,除非和直到訂單全部或部分執行,前提是訂單是掛單。如果訂單已全部或部分執行,客戶將無法在訂單已執行的範圍內取消訂單。如果訂單是市價訂單,客戶將無法在任何時候取消訂單。

41.4.3 對於客戶使用非對沖設置的賬戶,如果客戶:

41.4.3.1 下達開立賬戶貨幣對多頭頭寸的訂單,而此時客戶已經在該賬戶上持有同一貨幣對的空頭頭寸;或者

41.4.3.2 在客戶已經擁有相同貨幣對的多頭頭寸的情況下,下達開空頭頭寸的訂單;那麼公司將把客戶開立新頭寸的指令視為在新頭寸規模範圍內關閉現有頭寸的指令。如果新頭寸的規模大於現有頭寸,

41.4.4 對於客戶使用對沖設置的賬戶,如果客戶:

41.4.4.1 下達開立賬戶貨幣對多頭頭寸的訂單,而此時客戶已經在該賬戶上持有同一貨幣對的空頭頭寸;或者

41.4.4.2 在客戶已經擁有相同貨幣對的多頭頭寸的情況下,下達開空頭頭寸的訂單;公司不會將客戶開立新頭寸的指令視為關閉現有頭寸的指令。

41.5。關閉滾動即期外匯合約

41.5.1 在客戶希望關閉任何滾動即期外匯合約(無論是全部還是部分)的任何營業日,客戶可以向公司發出關閉通知,指定其希望關閉的滾動即期外匯合約,相關貨幣對、合約數量和截止日期。

41.5.2 收到平倉通知後,公司應將滾動即期外匯合約的收盤價告知客戶,滾動即期外匯合約將在平倉日以該價格平倉。客戶因滾動即期外匯合約關閉而應向公司支付的任何款項均應立即到期並應在關閉日期支付。反過來,

41.6 翻轉

41.6.1 滾動即期外匯合約通常被視為沒有明確截止日期的開放式合約。開放式滾動即期外匯合約將在每個交易日滾動,直到客戶指示公司關閉滾動即期外匯合約(並且公司接受並執行該指令)。

41.6.2 為確定和履行客戶對滾動即期外匯合約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條款主體項下客戶的保證金義務,滾動即期外匯合約應被視為單一滾動即期外匯合約,當客戶指示公司關閉滾動即期外匯合約(並且公司接受並採取行動)時,滾動即期外匯合約首次打開和關閉時啟動在該指令上)。

41.6.3 公司保留隨時終止滾動市場設施的權利。如果公司出於任何原因決定終止展期貸款,公司將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盡快通知客戶。

41.6.4 如果客戶與公司簽訂滾動即期外匯合約並且客戶將該合約從一天滾動到下一天,公司將向客戶收取與該交易相關的滾動費用,其中:

41.6.4.1 因貨幣對而異;

41.6.4.2 取決於合同數量;

41.6.4.3 可能會不時更改。

41.6.5 展期費用可以是正數也可以是負數,這意味著每晚客戶要么欠公司錢,要么從公司收到錢,即期外匯合約展期。有關展期費用的詳細信息可能會通過多種方式傳達給客戶,包括但不限於通過交易平台、電話、公司網站和/或財務條款進行通知。

41.6.6 除非客戶在格林威治標準時間 22:00(夏季期間為格林威治標準時間+1)之前關閉滾動即期外匯合約,否則公司將自動將客戶賬戶中的此類未結滾動即期外匯合約滾動到下一個工作日,並且隨後向客戶收取相關的展期費用。

42. 附件 B – 差價合約

42.1 範圍

42.1.1 本附件 B(差價合約)補充和修改了條款的主體,如下文明確規定。如果本條款正文與本附件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則以本附件的規定為準。客戶承認並同意,通過執行通知函,客戶將受本附件 B 規定的約束。

42.1.2 本附件 B 連同條款的主體應在客戶訂立 CFD 合約時管轄客戶與公司之間的關係。

42.1.3 如果客戶是美利堅合眾國居民,則客戶沒有資格訂立任何差價合約,因此條款主體和本附件中對差價合約的任何引用均不適用於客戶。

42.2 定義

42.2.1 本條款正文中定義的詞語或短語在本附件中具有相同含義,除非另有定義。

42.2.2 在本附件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詞語和短語應具有以下含義,並可酌情以單數或複數形式使用: “計算調整”應具有第 8.4 條賦予的
含義本附件;
“差價合約”是指客戶與公司之間訂立的任何差價合約;
“掛單”是指訂單、止損或限價,啟動未平倉頭寸並在訂單中指定的特定價格水平達到時執行;
“財務費用”是指公司向客戶收取的將 CFD 合約從一天滾動到下一天的費用;
“合併事件”應具有本附件第 8.5 條賦予的含義;
“單一股票差價合約”是指標的工具與一種股票而非一籃子股票相關的差價合約;
“收購要約”是指任何與股權有關的差價合約、收購要約、要約收購、交換要約、招攬、提議或任何實體或個人導致實體或個人購買或購買的其他事件以其他方式獲得或有權獲得(通過轉換或其他方式)相關股權或股份發行人50%或以上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
“交易費用”是指公司就開立和/或關閉標的工具為證券的差價合約向客戶收取的費用。

42.3 風險

42.3.1 公司在附件 C 的高風險投資通知中對其提供的產品和投資的性質和風險進行了一般描述。客戶應在根據這些條款進行交易之前查看此信息。

42.4 服務

42.4.1 在客戶履行條款規定的義務的前提下,公司可以與客戶簽訂差價合約,此類合約的標的與公司不時提供的任何基礎工具有關。

42.4.2 差價合約是一種以現金結算的合約,旨在賦予與相關基礎工具投資類似的經濟利益,但沒有與基礎工具投資相關的通常成本和權利,儘管其他成本和權利將適用差價合約。因此,除非公司和客戶另有書面約定,否則客戶承認並同意其無權交付,

42.5 獲取報價和下單

42.5.1 在客戶希望獲得報價或下訂單以開立 CFD 合約的任何時候,客戶可以根據本條款第 5.3 條的規定聯繫公司(或關聯公司或基金經理)附件。

42.5.2 如果客戶要求,公司可以但沒有義務在正常交易時間以外提供報價或接收訂單。

42.5.3 根據標的工具,客戶可以聯繫公司(或關聯公司或基金經理)以獲取報價、下訂單或以其他方式與公司進行交易,但須遵守以下規定:

42.5.3.1。如果客戶希望交易標的不是證券的差價合約,客戶可以根據條款主體第 9.1.1 條獲得指示性報價、下訂單或以其他方式與公司進行交易;

42.5.3.2。如果客戶希望交易標的為證券的差價合約,客戶可以通過交易平台或致電公司辦公室以電子方式請求指示性報價、下訂單或以其他方式與公司進行交易。公司將僅在指定時間內接受電話訂單,並會不時通知客戶,並視無法通過交易平台執行訂單而定。客戶只能通過直接與公司授權人員交談來通過電話下訂單。不得留下任何消息,也不得通過傳真使用答錄機或語音信箱電話設施下訂單。

42.5.4 本公司可不時規定每項標的工具的最小和/或最大合約數量,本公司保留根據市場情況更改此類規定的權利。

42.6 開立差價合約

42.6.1 差價合約合約僅在客戶提供指令以根據公司提供的報價下訂單,並且公司根據第 9 條(公司與客戶之間的交易)執行指令時成立。本附件的條款和第 5 條(獲取報價和下單)的主體。

42.6.2 客戶可以隨時通過向公司發出通知取消訂單,除非和直到訂單全部或部分執行,前提是訂單是掛單。如果訂單已全部或部分執行,客戶將無法在訂單已執行的範圍內取消訂單。如果訂單是市價訂單,客戶將無法在任何時候取消訂單。

42.6.3 對於客戶使用非對沖設置的賬戶,如果客戶:

42.6.3.1 下達指令在賬戶上開立與基礎工具相關的多頭頭寸,而此時客戶已經在該賬戶上擁有與同一基礎工具相關的空頭頭寸;或者

42.6.3.2 在客戶已經擁有與同一基礎工具相關的多頭頭寸的情況下,下達開立與基礎工具相關的空頭頭寸的訂單;然後,公司會將客戶開立新頭寸的指令視為在新頭寸規模範圍內關閉現有頭寸的指令。如果新頭寸的規模大於現有頭寸,

42.6.4 對於客戶使用對沖設置的賬戶,如果客戶:

42.6.4.1 下達指令在一個賬戶上開立與基礎工具相關的多頭頭寸,而此時客戶已經在該賬戶上擁有與同一基礎工具相關的空頭頭寸;或者

42.6.4.2 在客戶已經擁有相同標的工具的多頭頭寸的情況下,下達開立與合約投資價格相關的空頭頭寸的訂單;公司不會將客戶開立新頭寸的指令視為關閉現有頭寸的指令。

42.7 關閉差價合約

42.7.1 在客戶希望關閉任何 CFD 合約(無論是全部還是部分)的任何營業日,客戶可以向公司發出關閉通知,指定其希望關閉的 CFD 合約、相關的基礎工具、合同數量和截止日期。

42.7.2 收到平倉通知後,公司應通知客戶差價合約的收盤價,差價合約將在平倉日以該價格平倉。客戶因關閉 CFD 合約而應向公司支付的任何款項均應立即到期並應在關閉日期支付。反過來,

42.8 證券差價合約

42.8.1 本附件第 8 條(證券差價合約)將適用於客戶與公司簽訂標的由證券構成的差價合約的客戶。

對任何相關 CFD 合約的當前合約價值或合約數量進行計算,以考慮必要的稀釋或集中效應,以在相關事件之前保持 CFD 合約的經濟等價物,或反映事件對相關的基礎工具。此類調整將自公司確定的日期起生效。

42.8.3 本附件第 8.2 條所指的事件可包括但不限於證券發行人對以下任何條款的聲明:

42.8.3.1 股份的細分、合併或重新分類,或通過紅利、資本化或類似發行的方式向現有持有人免費分配股份;

42.8.3.2 向標的證券的現有持有人分配額外股份、其他股本或授予發行人股息和/或清算收益支付權的證券,或授予分配權的證券、權利或認股權證股份或購買、認購或接收股份,在任何情況下以低於每股現行市場價格的方式支付(現金或其他方式);或者

42.8.3.3 任何與上述任何事件類似或對證券市場價值具有稀釋或集中影響的證券事件。

42.8.4 如果在任何時候發生下文定義的合併事件或就標的為證券的任何相關基礎工具提出收購要約,則在合併事件發生之日或之後或任何時間在此類收購要約的截止日期之前,可能會進行“計算調整”(定義見本文)。計算調整意味著公司應:

參考交易所就此類合併事件或收購要約對在交易所交易的相關證券的期貨進行的調整來確定;或者

42.8.4.2 確定該調整的生效日期(如果有)。

42.8.5 如果公司確定無法根據本附件第 8.4 條進行調整,從而產生商業上合理的結果,公司將向客戶發出關閉通知。此類通知的日期將是截止日期。收盤價應為本公司通知客戶的價格。就本條而言,合併事件是指就其標的由證券構成的任何差價合約而言:

42.8.5.1 證券的任何重新分類或變更導致將與標的工具同一類別的所有已發行證券轉讓或不可撤銷的承諾轉讓給另一個實體或個人,無論是通過合併、聯合、兼併或有約束力的股份交換相關證券的發行人與另一實體或個人(合併、合併、合併或有約束力的股份交換,其中該發行人是持續存在的實體,並且不會導致所有此類已發行證券的重新分類或變更);

42.8.5.2 發行人發行在外證券的收購要約導致全部轉讓或不可撤銷的轉讓承諾(此類其他實體或個人已經擁有或控制的證券除外);或者

42.8.5.3合併、合併,相關證券發行人或其子公司與另一個實體合併或進行有約束力的股份交換,發行人是其中的持續實體,不會導致所有此類證券的重新分類或變更,但會導致未償還證券(其他比由該其他實體擁有或控制的那些證券)緊接在該事件之前共同代表不到 50%此類事件發生後立即發行的證券。

42.8.6 如果證券發行人(該發行人和證券是現有 CFD 合約的標的)的全部或幾乎所有股份或資產被國有化、徵用或以其他方式被要求轉讓給任何政府機構、當局、實體或其工具,此類事件發生或宣布的日期應為截止日期。收盤價應為本公司通知客戶的價格。

42.9。金融工具差價合約

42.9.1 本附件第 9 條(金融工具差價合約)適用於客戶簽訂以金融工具為基礎的差價合約時客戶與公司之間的關係。

42.9.2 如果在任何時候交易所或市場暫停交易影響差價合約的標的工具,公司應參考暫停前的最後交易價格計算差價合約的價值,或如果在暫停交易的營業日內沒有進行該金融工具的交易,則為收盤價。如果上述暫停持續五 (5) 個工作日,客戶和公司可以真誠地商定差價合約的截止日期和價值。在沒有此類協議的情況下,差價合約應根據本條的規定保持開放,直至上述暫停解除或差價合約以其他方式關閉。在 CFD 合約期限內,如果標的工具被暫停,

報價或交易,且客戶持有與受影響的金融工具相關的差價合約,則此類事件發生之日或(如果更早)宣布之日應為交割日。收盤價將是公司通知客戶的價格。或(如果較早)宣布,即為截止日期。收盤價將是公司通知客戶的價格。或(如果較早)宣布,即為截止日期。收盤價將是公司通知客戶的價格。

42.10 交易成本和展期

42.10.1 對於某些 CFD 合約的交易,公司可能會向客戶收取交易費用和/或財務費用。交易費用將在不時修訂的財務條款中規定。交易費用和財務費用將按照本附件第 10.7 條規定的時間從客戶賬戶中扣除。

42.10.2 如果客戶與公司開立差價合約並且該合約的標的工具是證券,公司將向客戶收取開立和關閉差價合約的交易費用。交易費用背後的詳細信息(包括其計算)位於財務條款中。

42.10.3 CFD 合約通常被視為沒有明確截止日期的開放式合約,除非標的工具、市場或公司另有要求。開放式和定期 CFD 合約將在每個交易日展期,直到客戶指示公司關閉未平倉的 CFD 合約(並且公司接受並執行該指令)或達到最終關閉日期。

42.10.4 為確定和履行客戶對 CFD 合約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條款主體項下客戶的保證金義務,滾動差價合約應被視為單一差價合約,當客戶指示公司關閉未平倉差價合約(並且公司接受並執行該指令)或最終截止日期已到。

42.10.5 公司保留隨時終止滾動市場設施的權利。如果公司出於任何原因決定停止滾動市場設施,公司將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盡快通知客戶。

42.10.6 如果客戶與公司簽訂 CFD 合約並且客戶將 CFD 合約從一天滾動到下一天,公司將向客戶收取與該交易相關的財務費用,其中:

42.10.6.1 將因基礎工具而異;

42.10.6.2 取決於合同數量;

42.10.6.3 可能會不時更改。財務費用可能是正數或負數,這意味著客戶要么欠公司錢,要么每晚在差價合約展期時從公司收到錢。

有關財務費用的詳細信息可以通過多種方式傳達給客戶,包括但不限於通過交易平台、電話、公司網站和/或財務條款進行通知。

42.10.7 根據標的工具,客戶可能會在不同時間產生財務費用。除非客戶:

42.10.7.1 在格林威治標準時間 22:00(夏季期間格林威治標準時間 +1)之前關閉差價合約(此類合約的基礎工具是證券以外的任何東西),公司將在客戶賬戶上自動展期此類未平倉差價合約至下一個工作日,隨後向客戶收取相關財務費用;或者

42.10.7.2 在交易標的工具的市場收盤前關閉差價合約(該合同的標的工具是證券),公司將自動將客戶賬戶中的此類未平倉差價合約展期至下一個工作日,隨後向客戶收取相關財務費用。

42.10.8 如果客戶開立差價合約並且該差價合約的標的工具是石油期貨,則客戶承認該差價合約是固定期限合約。這意味著合同將有一個明確的結束日期,該日期將通過公司網站或公司根據條款主體可用的任何其他方式通知客戶。如果客戶未能在最終關閉日期之前關閉此類差價合約,公司將自動關閉該差價合約。根據客戶的要求,公司可以但沒有義務在下一個工作日重新打開該差價合約,但須繳納相關的財務費用。

42.11 金融工具差價合約

42.11.1 在沒有明顯錯誤或明顯不准確的情況下,賬戶報表應是最終的並對客戶具有約束力,除非客戶在賬戶報表發送後兩 (2) 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其拒絕給客戶,或者如果公司在同一時期內通知客戶賬戶報表中的錯誤。

42.11.2 如果客戶在指定日期沒有開立、持有或關閉差價合約頭寸(如果合約的標的工具是證券),則不會生成該日的賬戶報表。

42.12 支付、提款和抵銷

42.12.1 本條款正文第 13.2 條和第 13.5 條不適用於客戶進行標的工具為證券的差價合約交易時。相反,為了交易此類差價合約,公司為其客戶提供多貨幣賬戶。客戶承認並同意以下內容:

42.12.1.1 所有轉入客戶賬戶(由客戶或公司)的資金將保留轉賬貨幣,除非公司接受客戶的替代指示。如果公司接受替代指令,公司會將此類資金轉換為客戶選擇的貨幣;

42.12.1.2 除非客戶和公司另有約定,否則客戶賬戶的所有付款將以付款義務的貨幣進行。如果客戶未持有相關貨幣進行支付,且客戶和本公司不同意兌換全部或部分客戶資金以履行付款義務,本公司將在客戶賬戶中收取浮動借記金額相關付款義務的貨幣;公司不會移除任何資金或強制進行貨幣兌換。浮動債務將按財務條款規定的相關利率計息。客戶有責任通過要求公司轉換可用資金或以相關貨幣轉移足夠的資金來消除此義務。在客戶採取此類行動之前,公司將繼續收取利息。如果客戶在其賬戶上有此類浮動借方餘額,公司將不允許客戶使用超過淨餘額的可用資金進行交易(可用資金減去公司選擇的匯率下的浮動債務義務);公司將不允許客戶使用超過淨餘額的可用資金進行交易(可用資金減去按公司選定匯率計算的浮動債務);公司將不允許客戶使用超過淨餘額的可用資金進行交易(可用資金減去按公司選定匯率計算的浮動債務);

42.12.1.3 本附件第12條(付款、提款和抵銷)的規定不限製本條款正文第13.8條或本條款另有規定的本行抵銷權。客戶應了解,無論本附件第 12 條(付款、提款和抵銷)的規定如何,公司都可以隨時出於任何原因行使其抵銷權。

42.13 保證金

42.13.1 本公司可將本公司代表客戶持有的資產用作保證金,客戶可將其用於在差價合約合約中進行槓桿交易,而該合約的標的工具是證券。

42.13.2 如果公司代表客戶持有債券或股票,公司應在收盤後每天自行決定接受其選擇接受作為保證金對價的此類股票和債券的價值。市場。在對此類債券和股票進行評級時,公司使用百分比評級(由公司自行決定)對持有的證券進行估值。然後將累積估值作為可用保證金添加到客戶的賬戶中,客戶可以在 Secure Access 網站和/或交易平台(如有)上查看。由於此類保證金與受市場波動影響的非現金抵押品相關聯,客戶明確承認源自非現金抵押品的可用保證金將不時根據市場走勢波動。

43. 附件 C – 高風險投資通知

43.1。範圍

43.1.1 本附件 C 高風險投資通知(“通知”)補充和修訂條款的主體,如下文明確規定。如果本條款正文與本通知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則以本通知的規定為準。客戶承認並同意,通過執行通知函,客戶將受本通知條款的約束。

43.2 定義和解釋

43.2.1 除非另有定義,否則本條款正文中定義的詞語或短語在本通知中應具有相同的含義。

43.2.2 在本通知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並可酌情使用單數或複數形式: “您”指客戶
“我們”、 “
我們的”和“我們的”是指公司。

43.3 一般信息

43.3.1 您在我們開設賬戶前承認、理解並同意本通知是一項要求。

43.3.2 本通知並未披露在金融市場交易中可能存在的所有風險和其他重大方面,在我們開設賬戶前,我們會評估服務是否適合您,並通知您我們認為服務不適合您;然而,

43.3.3 在與我們進行任何交易之前,您還應該確信合同根據您的情況和財務狀況適合您。如果您對任何投資的風險或適當性有任何疑問,請尋求獨立財務顧問的專業意見。

43.3.4 如果您決定在我們這裡開設賬戶,請務必了解本協議項下提供的服務所涉及的風險;您有足夠的財務資源來承擔此類風險;並且您始終仔細監控您的未平倉頭寸。投資的價值可升可跌,並且無法保證從中獲得任何收入。在交易槓桿交易時,損失可能超過您在我們這裡的初始投資和您的整個賬戶餘額。您應該只使用您可以承受損失的資金進行交易。還必須注意的是,過去的表現並不代表未來的表現。

43.4 僅執行

43.4.1 我們的服務使您能夠在僅執行的基礎上通過互聯網和交易平台在相關市場交易金融產品。因此,我們不會向您提供任何形式的投資和/或稅務建議,或就特定交易的優點向您提供建議。任何投資決定純粹是您自己的決定。在提供服務時,

43.4.2 因此,請確保您仔細閱讀並理解您做出的任何交易決定所涉及的風險。如果您對某項投資是否適合您有任何疑問,您應該徵求獨立專家的意見。

43.5 或有負債交易

43.5.1 因此,請確保您仔細閱讀並理解您做出的任何交易決定所涉及的風險。如果您對某項投資是否適合您有任何疑問,您應該徵求獨立專家的意見。

43.5.2 如果您交易差價合約或其他以保證金交易的產品,您可能會蒙受全部損失或損失更多您為建立或維持未平倉頭寸而存入的保證金。如果市場走勢對您不利,您可能會被要求在短時間內支付大量額外資金或保證金以維持我們的未平倉頭寸。如果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43.5.3 即使交易沒有槓桿,它仍可能承擔進一步付款的義務,並且在某些情況下超過您執行交易時支付的任何金額。

43.5.4 差價合約交易將盡可能根據認可或指定的投資交易所的規則或規則為您進行。但是,您進行的或有負債交易並非在公認的或指定的投資交易所或根據其規則進行的(例如滾動即期外匯交易),可能會使您面臨更大的風險。

43.5.5 在您開始交易之前,您應該獲得您將承擔的所有佣金和其他費用的詳細信息。如果任何費用未以貨幣形式表示(例如,以合同價值的百分比表示),您應獲得清晰的書面解釋,包括適當的示例,以確定此類費用在特定貨幣形式下可能意味著什麼。在期貨的情況下,當佣金按百分比收取時,

43.6 滾動現貨外匯

43.6.1 滾動即期外匯合約交易具有高度風險,可能不適合所有投資者。在滾動即期外匯交易中經常獲得的“槓桿”或“槓桿”意味著相對較小的市場波動可能導致您的負債價值按比例發生更大的波動。在決定交易即期外匯合約之前,您應該仔細考慮您的投資目標、經驗水平、和風險偏好。您可能會損失部分或全部初始投資,因此您不應投資您無法承受損失的資金。槓桿貨幣交易是金融市場上風險最高的投資形式之一,僅適合經驗豐富的個人和機構。考慮到損失全部投資的可能性,

43.7 差價合約

43.7.1 通過差價合約交易,您將面臨比傳統股票交易相關風險更高的風險。您可能無法取回最初投資的金額,並且可能需要經常通過保證金支付的方式進行額外支付。差價合約投資者可能遭受無限損失。

43.7.2 除非您了解差價合約的性質和您面臨的風險程度,否則不應交易差價合約。根據您的情況和財務狀況,您還應該確信該產品適合您。儘管差價合約可用於管理投資風險,但它們可能不適合某些投資者。

43.8 以現金結算的差價合約

43.8.1 投資差價合約與投資期貨、期權或其他衍生產品具有相同的風險。差價合約交易也可能有或有負債(如上所述),您應該意識到這一點的影響。

43.9 波動市場和封閉市場

43.9.1 當基礎工具的市場關閉交易時,可能會出現各種情況、發展或事件。這些事件可能會導致 CFD 市場的開盤價與 CFD 市場收盤時的價格大不相同(跳空)。在 CFD 市場關閉期間,為保護未平倉頭寸而停止保留的訂單存在重大風險,

43.9.2 在某些交易條件下,可能很難或不可能清算未平倉頭寸。例如,如果價格在一個交易時段內上漲或下跌到標的市場交易暫停或受限的程度,則可能會在價格快速波動時發生這種情況。

43.10 非保證停止

43.10.1 下達非保證止損訂單不一定會將您的損失限制在預期金額內,因為如果標的市場直接穿越規定價格,市場條件可能導致無法執行此類訂單。

43.11 週末風險

43.11.1 週末可能會出現各種情況、發展或事件,此時​​貨幣市場通常關閉交易,這可能導致貨幣市場以與週五下午收盤價大不相同的價格開盤。我們的客戶將無法在周末和市場通常關閉的其他時間使用交易平台下達或更改訂單。

43.12 流動性風險

43.12.1 場外交易市場的交易具有高度的流動性風險。您承認流動性下降導致的流動性風險通常是由於經濟和/或政治狀況的意外變化造成的。您承認流動性風險會影響整個市場,因為所有參與者都同樣缺乏買家和/或賣家。這也可能是由於我們的銀行間流動性提供者提供給我們的流動性發生變化。當流動性減少時,您至少可以預期買賣價差會擴大,因為可用買賣價的供應量超過了需求量。流動性的減少也可能導致“快速市場”條件,即價格大幅上漲或下跌或處於波動的上漲/下跌模式,而沒有以普通的階梯式方式進行交易。

43.13 電子交易

43.13.1 通過作為電子交易系統的交易平台進行交易可能不同於在傳統市場或公開市場進行的交易。在電子交易系統上交易的客戶面臨與系統相關的風險,包括硬件和軟件故障以及系統停機,包括但不限於個別客戶的系統和連接交易平台與客戶的通信基礎設施。

在市場波動加劇、您的交易中涉及的第三方經紀人延遲和/或拒絕和/或我們直接控制之外的其他事件(統稱為“技術問題”)期間,通信延遲的風險。對於您因任何和所有技術問題而遭受的任何和所有損失,您在此同意賠償我們並使我們免受損害。

43.14 風險降低指令或策略

43.14.1 下達某些旨在將損失限制在特定金額的訂單(例如,止損訂單)可能無效,因為市場條件可能導致無法執行此類訂單。使用頭寸組合的策略,例如“價差”和“跨式”頭寸,可能與採取簡單的“多頭”或“空頭”頭寸一樣具有風險。

43.15 電子通訊

43.15.1 我們為您提供通過電子方式與我們進行交易和溝通的機會,例如通過我們的交易平台和電子郵件。雖然電子通信通常是一種可靠的通信方式,但沒有電子通信是完全可靠或始終可用的。如果您選擇通過電子通信與我們打交道,您應該知道電子通信可能會失敗、可能會延遲、

43.16 國外市場

43.16.1 國外市場與當地市場存在不同的風險。在某些情況下,風險會更大。外國市場交易或外幣計價合約的潛在盈利或虧損也將受到外匯匯率波動的影響。這種增強的風險包括政治或經濟政策變化的風險,這些變化可能會顯著和永久地改變條件,

43.17 抵押品

43.17.1 如果您向我們存入抵押品作為擔保,其處理方式將根據交易類型和交易地點而有所不同。根據您是在認可的或指定的投資交易所進行交易,應用該交易所(和相關清算所)的規則,還是在場外交易,您的抵押品的處理可能會有重大差異。一旦代表您進行交易,存放的抵押品可能會失去其作為您財產的身份。即使您的交易最終證明是有利可圖的,您也可能無法取回您存入的相同資產,並且可能不得不接受現金或等價物付款。

43.18 價格

43.18.1 交易平台報價獨立於其他機構報價。因此,我們報告的價格是獨立的,可能與別處顯示的價格或銀行間市場上其他流動性提供者的價格不同。差異可能源於但不限於銀行同業做市商的流動性變化,導致頭寸或敞口不平衡,或對價格變動的不同預期。我們預計在大多數情況下,提供給您的價格將與銀行同業拆借市場一致,但我們不能明示或暗示地聲明、保證或承諾始終如此。因此,我們可能會在設定保證金要求和收取保證金存款方面行使相當大的自由裁量權。

43.19 佣金

43.19.1 在您開始交易之前,您應該獲得您將承擔的所有佣金和其他費用的詳細信息。如果任何費用未以貨幣形式表示(例如,以合同價值的百分比表示),您應獲得清晰的書面解釋,包括適當的示例,以確定此類費用在特定貨幣中可能意味著什麼條款。就期貨而言,

43.20 暫停交易

43.20.1 在某些交易條件下,可能難以或不可能清算未平倉頭寸。例如,如果價格在一個交易時段內上漲或下跌到一定程度,以至於在相關交易所或第三方流動性提供者的規則下,交易被暫停或限制,但這種情況可能會發生,例如,在價格快速波動時. 下達止損單不一定會將您的損失限制在預期金額內,

43.21 未平倉頭寸的清算

43.21.1 如果您未能滿足追加保證金警告,頭寸可能會在未經您同意的情況下被清算或平倉。此外,影響您交易中涉及的任何經紀人的破產、違約或任何市場狀況可能導致頭寸在未經您事先同意的情況下被清算或平倉。在某些情況下,

43.22 通過基金經理進行交易

43.22.1 我們不對第三方基金經理承擔任何責任,並且您同意使我們、我們的員工、代理人、管理人員、董事和股東免受因此類第三方採取的行動而給您造成的任何損失的損害。黨的基金經理。如果您授予第三方基金經理全權交易權,您將自行承擔授予此類權力的全部風險。

43.23 破產

43.23.1 任何資不抵債或違約都可能導致頭寸在未經您同意的情況下被清算或平倉。在某些情況下,您可能無法取回您作為抵押品提交的實際資產,並且您可能不得不接受任何可用的現金付款。此外,除非您是零售客戶,